第八百六十六章 我爱你!
作者:肥茄子      更新:2021-02-06 20:19      字数:2659
  方素素买菜归來时发现屋子里的两个男人表情古怪,尤其是父亲,眼红红的,像是刚哭过,迷惑地瞥了一眼林泽,那家伙却冲自己怪笑几声,心下有些奇怪,却也沒说什么,将蔬菜瓜果拿去厨房清洗。
  方素素手艺一般,原因是有个手艺超一流的父亲,她就断了将厨艺提高的想法。
  她负责打下手,林泽则跟老局长分别做几道菜,短短半个钟头,一桌丰盛的晚餐便出來了。
  方素素将林泽带來的五粮液打开,给两人斟满,自个儿也倒了半杯。
  她不喜欢喝酒,但也愿意陪这两个男人喝一点。
  在她的人生中,这两个男人是最重要,最让她暖心的。
  其中一个抚养她长大诚仁,另一个让她知道了什么叫男人,什么叫大丈夫,她比他大三岁,却从來不敢小瞧他,他的经历,自己一辈子也沒办法走一遍,更何况,她早就向他表白,告诉他自己只喜欢他。
  她不觉得自己下贱,在明知道他身边红颜知己扎堆的情况下还要跳下火坑,她沒办法忘记他,也沒办法不想他,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就宰在他手里了。
  但她乐意,还很欣慰,欣慰老天让自己短暂的一生中碰到这样一个男人。
  两个男人喝的很凶,方素素也沒劝,只是不停给两人夹菜,让他们多吃点,免得伤了胃,一桌酒菜在林泽跟老局长的合力下一扫而空,两瓶五粮液也喝了个干净,老局长因为工作关系,偶尔会喝酒,但已经很少这么酗酒了,足足喝了一瓶后,便摇摇晃晃地被林泽扶回房休息去了。
  替老局长盖好被子,林泽叼着香烟退出房间,见方素素安静地收拾残羹冷炙,微微笑了笑,走过去帮忙。
  “不用了,你看电视吧。”方素素拒绝了林泽的好意。
  林泽耸耸肩,也不勉强。
  等方素素收拾完碗筷,已经是夜间十点,林泽沒什么问題,漫无目的地看着电视,倒是收拾完的方素素走过去,问道:“不回家。”
  “你这是在下逐客令。”林泽躺在沙发上,笑眯眯地问道。
  “房间是有,要是留下过夜,我去给你收拾一下房间。”方素素语调有些别扭地说道。
  “算了,不调侃你了。”林泽笑着起身,说道,“我现在打算下楼,你要不要送我出小区。”
  方素素微微一愣,旋即点头道:“好的。”
  老局长住的是单位房,位置还不错,面积也大,小区的环境很宁静,在这初春的夜晚,小区内的路灯将大片空间笼罩在安详温润的气氛下,偶尔吹來一阵微风,让人精神舒爽。
  林泽喝了一瓶酒,不算多,却也有些身子发热,才走两步,便将西装外套脱下來,搭在了肩膀上。
  方素素只是埋头走着,不知道找什么话題适合。
  她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平时对面男人,除了工作上必须讲话之外,她可以一天到晚不说一句话,反倒是林泽不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在有人的情况下,若是不说话能把他憋死。
  从楼下到小区门口不过百來米,很快便走完了这段路,林泽顺手点了一支烟,微微转身。
  砰。
  低头走路的方素素毫无意外地撞到林泽身上。
  “你打算撞出去。”林泽眯起眼睛笑道。
  方素素冷峭的脸上浮现一抹古怪之色,而后竟是笑了起來。
  她一笑,林泽也笑了。
  时间过得真快,两人初次见面到现在,已弹指三年,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儿,包括林泽,包括方素素,可他们皆沒有缅怀过去的兴趣,只是在这一笑中漫不经心的展开,风轻云淡的收尾。
  “还
  沒找到喜欢的男人。”
  林泽话一出口,方素素眉头微蹙。
  “我想起來了。”林泽拍了拍额头,抽了一口烟道,“你在金果已经跟我表白了。”
  “你这个女人漂亮归漂亮,就是太冷了,根本让人提不起兴趣,别说找不到男人,就算找得到,人家也未必吃得消你的姓子,算了,我勉为其难跟你交往吧。”林泽喷出一口浓烟,笑道,“不过我要跟你约法三章。”
  “像我这么时尚潮流的男人,每周都要逛一下街,买几套风流潇洒的衣服,你得陪着我。”
  “作为非著名影评人,每次有大片上映,我都会怀着吐槽的心去电影院观看,然后回家写一篇愤世嫉俗的影评,嗯,你得陪我看。”
  “我心情不好了,你得哄我开心,我开心时,你得负责找乐子让我更爽。”
  “我暂时就想到这么多,你答应吗。”林泽歪着脑袋问道。
  方素素目光朦胧的盯着林泽,那张冷峭娇艳的脸蛋上写满了诡谲之色,良久,她开口问道:“当个第n者当的这么累,我图什么。”
  “那你有别的选择吗。”
  “沒有。”
  “那你答应吗。”
  “答应。”
  “那不就得了。”林泽笑了笑,迅速揽住她的腰身,低头凝视女人那漂亮的脸蛋,“來,打个啵。”
  她是个话不多的女人,她曾一度把自己纠结折磨到崩溃,她不愿也不想顺从自己的心,她本以为自己可以战胜自己,可她终究还是失败了。
  表白前,她还可以选择一辈子不爱,表白后,她只能选择爱她。
  爱是沒有理智的,也不能理智的。
  爱这个东西一旦理智起來,就不是爱了。
  她曾问过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他优秀吗,优秀,可沒别的男人比他优秀了,有,很多。
  那为什么只喜欢他。
  方素素以前不知道,后來知道了。
  因为父亲。
  在她还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经常念叨一个叫林泽的小孩。
  她只吃零食不吃饭,父亲会说,那个叫林泽的小子连吃口热饭都难。
  她通宵上网打游戏,父亲会说,那个叫林泽的小子正通宵跟敌人战斗。
  她喜欢上某个明星,父亲会说,那个叫林泽的小子才值得喜欢,明星,能上战场吗,能为国家流血流汗吗。
  她第一次见到林泽时,她跟父亲说自己不愿见这个嚣张的小子,父亲骂了她一顿,险些把她骂哭。
  父亲极少冲她发脾气,每次发脾气,都是因为他。
  她从小就抗拒他,因为在很小的时候,他便在她的生活中频繁出现。
  可她真的抗拒吗。
  抗拒那个从懂事以來,便深深地烙印在脑海中的男人吗。
  他不帅,第一次见面时,从不介意男人外貌的方素素就有些小遗憾。
  他沒什么绅士风度,和花季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点儿也不像。
  父亲的口中,他是那么优秀,那么完美。
  可她的眼中,他是那么的不堪,那么的不够好。
  她告诉自己,自己是抗拒他的。
  可渐渐的,当她发现自己越來越抗拒他的时候,她终于知道自己不能离开他了。
  当他在华新市时,她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之后她就哭了。
  她觉得自己不该哭,可她哭了。
  就像她自以为不会对这个男人有什么想法,可她错了。
  在方素素的这一生中,有些事儿在小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我爱你。”
  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