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卷 之回魔9
作者:十二桃      更新:2021-02-03 12:32      字数:8536
  第十九章伙伴
  阿布不愿意和他多扯皮,嘴里明显的不耐:“比尔现在在哪里?我们赶时间,有机会下次再聊吧这是1百万,你收好。”说着他就抛过去一张魔晶卡。
  “阿布先生,您放心。比尔先生一切都好。”“胖球正说着。两个大汉一左一右带着比尔从院子里走了出来,看上去似乎一切正常。
  比尔看见阿布显得非常激动,不过他很快羞愧的低下了头。
  阿布向巴乔使了个眼色,巴乔大步走过去,拉着比尔的手迅速的走回到阿布身边。
  “阿布先生,我想和您单独谈谈。”
  “时间恐怕不够了。下次吧”阿布微笑转身欲走。
  “阿布先生,您想过今天的事情传出的话,会有什么结果吗?”“胖球一笑,两只眼睛完全看不见了。
  “什么意思,威胁我?”阿布转身,紧盯着他。巴乔左手拉着比尔,右手紧紧地握着刀柄。
  “我怎么敢呢?您可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或许是巫师。”胖球笑得很邪恶,巴乔觉得比老板阿布还要胜出一筹:“只是这个消息如果传出去,难免有人会联想到您快速富裕的经历。这样的话,会出什么事情,可就难说了毕竟帝国是个**制的地方,而您和您的家人都是帝国的公民。”
  这是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房间。
  阿布很气愤,胖球竟然威胁他,他恨不得将他烧成灰烬。可是无奈呀,人不能活在空气中。要是他是个魔法师的消息传了出去,后果那可真是不堪设想。虽然说有亚里斯多德在,他本人倒并不害怕,但是他的父母亲人呢?没办法,他只能来和这个家伙谈判了,希望他的条件不会太过分。
  “阿布先生,您听说过韦翰.斯密斯吗?”
  可是没想到的是,胖球一见面忽然问了一个这样的问题。韦翰.斯密斯,三百年前的炼金师阿布当然听说过。不过,他的炼金术有多么伟大阿布所知却不详。之所以知道他。那是因为他是达克帝国建国时的四大元勋之一。而斯密特家族也是帝国四大世袭公爵的家族之一。其他的世袭贵族的爵位虽然可以世袭,但是他们的爵位是递减的,只有这开国四大元勋的家族才是永远世袭公爵。
  阿布点了点头:“当然,我是帝国公民,怎么会不知道他呢?”
  “韦翰有不少的发明。不过他最重要的发明就是——长寿药。”
  “长寿——药?”阿布疑惑的望着胖球——斯图博克伯爵。
  “是的。您知道吗?韦翰活了九十岁。如果不是最后被赐了……毒药,他活过一百岁完全不会问题。”斯图博克伯爵说到毒药时候,声音明显放轻了。虽然瓦捷二世毒死多位众臣的事情在二百多年后已经广为民间流传,但是毕竟还是有些犯忌讳。
  在这个时代能活过七十岁的人已经是很少见了,九十岁的确算是长寿了。
  “可是……”
  还没得阿布发问,斯图博克继续说道:“韦翰的儿子艾伦公爵在一百三十三岁才逝世。”
  “你是说……”
  “是的,经过我的调查,他们父子长寿的秘密就是因为韦翰发明了长寿药。可惜啊,艾伦的两个儿子、三个孙子都在他之前因为意外故去了。最终继承斯密斯爵位的是艾伦一个远房的侄子。长寿药的配方没有流传下来。不瞒你说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我已经知道了其中的几位药材。可惜配方还是不全。”
  “你到底想说什么?”阿布有些不耐烦了。对于所谓的长寿药,阿布的兴趣不大,因为亚里斯多德告诉他,一旦成为法神,百岁寿命一点也不困难。
  斯图博克的态度倒还是不错:“三年前,我通过仔细的调查终于得到了一条线索。当年韦翰下葬的时候,艾伦为了祭奠父亲,把许多韦翰亲手制作的魔法道具一并下葬了,而其中就有一卷羊皮书。那上面几乎记载了韦翰一生中所有的炼金成果,其中就包括长寿药的配方。”
  “那还有什么问题?”阿布耸了耸肩:“据我所知,斯密特家的墓地但丁堡不远的东郊。”
  “可是那座墓里面除了一些简单的陪葬品外什么也没有。”斯图博克说到这里脸红了一下,毕竟盗墓贼不是一个光荣的职业:“那几乎是一个空墓。三年来,我不停的寻找,终于在两个月前,通过当年艾伦的管家的一篇日记发现了韦翰的真墓应该在格陵山地。”
  “你不会想让我去盗墓吧?老实说我对此没有兴趣,对于长寿药更没有兴趣。“阿布忍不住站了起来起身要走的架势。
  “墓地要寻找虽然有一定的困难,但这还不是主要的,我之所以跟您说一番话。那是因为据我所知,配方中有一味最关键的主药——七叶紫心兰,只有在龙岛才有。而想要进入龙岛……”
  阿布不等他说完,一把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你说什么?七叶紫心兰?”
  “是的。据说是一种七片叶子的紫色花蕾的兰花。不过,我并没有见过。只是知道这种植物只在位于南海的龙岛特有。可是龙岛乃是龙的聚居区,那些高傲的家伙从来不屑于何人类打交道。龙岛附近根本就是人类的禁区。如果没有七叶紫心兰的话,得到了配方也毫无作用。”
  虽然阿布这段时间一直在购买紫云珠,但是价格越来越高,收购的数量却越来越少。而且阿布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数量肯定还会不断减少。想要成为魔法师注定是一个漫长而艰难难得过程。现在听到了另一种富含灵素的七叶紫心兰,让他实在是入忍不住激动起来。不过,在亚里斯多德的提醒下,他迅速平静下来。
  不需要亚里斯多德太多的说明,他也知道龙是一种强大的生物。好在它们的生殖力低下,而且大多数都还是爱好和平的。所以他们栖居在远离西大陆的南海之中,和人类勉强算是河平共处。但是龙岛附近的海域却是人类的禁区。
  对于要登上龙岛,亚里斯多德也表示没有把握。如果他能够恢复到了鼎盛状态,也许可以试试。不过现在,还是算了吧。太过危险。好虎还架不住群狼,更何况,据亚里斯多德所知,龙是他所知道的所有生物中寿命最长的,一般都能活到三百岁。这样悠长的生命,龙岛上有那么一两个相当于法神的龙,亚里斯多德认为一点都不奇怪。所以龙岛还是少惹为妙。
  于是阿布皱了皱眉,终于安静了。
  “阿布先生,我想和你合作。即使最终一无所获,对于您来说,也没有任何坏处。”斯图博克显得有些紧张,虽然他认为阿布应该不会拒绝。但是对于这位强大的少年,由于时间仓促,他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他认为阿布没有拒绝的道理。因为的确对于阿布来说没有任何的害处。不但他的魔法师或者巫师的身份不会曝光,而且可以得到他——斯图博克伯爵的友谊。而最重要的是,他认为没有一个人能拒绝长寿的诱惑。
  “怎么合作呢?”虽然阿布不准备去龙岛,但是人都已经来了,听一听也没有什么坏处。而且他很快想到也许七叶紫心兰未必就真的只在龙岛独有。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当年的韦翰又怎么能得到了?如果他真有那么强大,出入龙岛自如。最后也不会乖乖的喝下瓦捷二世的毒药。
  “首先我们要找到韦翰的墓获得羊皮书再说。当然最好的结果是世界上还有其他的地方生长七叶紫心兰。如果没有,那我们再想办法。因为我听说龙族虽然不喜欢人类,但是却非常喜爱人类制作的各种首饰珠宝。在南方的有些珠宝世家和龙岛似乎有些往来。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斯图博克伯爵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阿布的脸色:“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韦翰的墓。不过现在只知道他的墓大约是在格陵山地的西南。而格陵山地是矮人的聚居区,那里我们人类的各族几乎都很少。那里的人类大概除了商人就只有帝**队了。而要不被人怀疑长期的在那里出没……”
  “你不会让我去参军吧?”阿布打断了他。
  “您的睿智将照耀整个格陵山地。”斯图博克伯爵打着哈哈的笑:“韦翰毕竟是一个炼金师,他的墓地会有什么样的魔法装置实在让人担心。您知道吗?三年前为了打开那座假墓,一共牺牲了两位魔法师,四位大剑师。”
  “参军?”阿布不由自主的又问了一句。
  “只有当地的巡逻队,才不会惹人注意。我原本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如果有您这样的高手出面,就有把握多了。您放心,一切我都会安排妥当。”
  “好吧。”
  斯图博克伯爵原本还在絮絮叨叨的劝说,没想到阿布忽然一下就答应了。顿时喜出望外。
  阿布很快又说道:“不过,我也拜托你一件事情。我想要大量收购紫云珠,希望你帮忙。”
  “没有问题,我们是伙伴嘛。”斯图博克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第二十章第九小队
  红日高悬在蓝得透明的天空之中,虽然晴空万里,却没有展露丝毫的热力,给人的感觉,这是一轮冰冷的太阳,就如劳尔冰冷的心。
  劳尔.奥托是达克王国约克郡鲁尔城小鞋匠汉斯.奥托的独子。和他那个得过且过的父亲不同,劳尔从小就想做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纵横疆场的将军,可惜他生错了时代,百年的和平,让军人成为了帝国一个鸡肋职业。
  百年来,帝国对于军队的编制一缩再缩,一裁再裁。帝**部对于军官的素质则是一提再提。到了如今,想要成为中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只可能有两种途经,一是从各个军事学院毕业,二是中级职业以上者。而长久的安居乐业以及几乎看不到有擢升前途的可能,使得帝国平民们几乎没有人愿意参军。这也使得帝**队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军队的总人数越来越少,但是军官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多。最终在二十年前帝国发布了命令,所有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可通过服兵役来抵偿牢狱生活,服役年限为徒刑的一半。这条命令的发布使得帝**部再也不用为兵源不足而烦恼的同时,也使得军人这个职业成为了最垃圾最低级的职业。而又因为各军中每年都有保送军事学院的名额,那些小贵族以及商业家族的子弟们也找到了一条镀金的道路。这样军中本就数量不多的平民子弟就更加没有前途可言了。这也导致主动参军的平民子弟越发成了稀有动物。
  尽管如此,劳尔还是参军了。尽管被他分配到了边远的格陵山地,他还是一直勤勤恳恳。并在参军第二年就在师团箭术比武中一举夺魁。之后连续三年在师团的箭术比武上夺得冠军。不少人私下里都一致公认如果不是因为军团没有箭术比武这一项目的话,冠军依然还是他。
  可惜他只是鞋匠的儿子,所以每年大队里对他的考核评语只能是及格,也因此入伍四年来军校推荐从来和他无缘。本来他已经准备放弃,准备退伍了。可是一个月前大队长罗森对他说:今年大队里只有十名新兵,其余三十人都是发配来充军的。而且他翻看了这十名新兵的档案,发现他们都是一般的平民子弟。所以如果他肯拿出三千金币的话,那么今年大队里唯一的一个保送帝**校的名额就是他的了。
  劳尔很高兴。尽管三千金币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数字,但是他也知道历年来这个数目从来就没有下过一万,这已经是很便宜他了。于是他赶紧写信回家,让家中无论如何也要筹齐这笔钱。
  可是,现在看来又是徒劳一场。
  因为今年大队的平民新兵的数目忽然有了变化,不是十人,而是十六人。而最让他气愤地是里面还有一个亿万富翁——他的老乡阿布.费里克斯。
  阿布多有钱,是不是亿万富翁他不清楚。但是作为一个鲁尔人,费利克斯家族他当然很清楚。虽然不是贵族,但是和他这个鞋匠的儿子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从新兵到队后,那些大队军官们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了。面对阿布,点头哈腰、忙前忙后的样子哪里象是一个新兵,分明就是在接待来视察的上级。
  劳尔知道自己彻底没戏了,这只要看罗森那闪烁的充满歉意的目光,就一清二楚了。这只要看阿布竟然还带着五个家人一起参军他就清楚了,这只要看阿布竟然没有参加新兵营的训练就直接分配到了大队就清楚了。
  劳尔彻彻底底灰心了。如果不是退役的日期必须是年底的话,他肯定会立刻退役的,不过,他还是提前上交了退役申请,剩下的大约半年时间就混吧
  最让劳尔恼火的是,那个该死的少爷不好好的待在大队里,却偏要申请加入到下面的巡逻队。结果分到了他的第九巡逻小队。这实在是让他很不爽。
  按照帝**部的规定作为军中最小的组织——小队,应该是十二人。不过由于长久的和平,现在除了那些帝国最精锐的四大野战军团,其他的军队都缩小了编制,一般的小队都是五到六人不等。
  第九小队员原来只有五人。而现在由于阿布要来,所以一下子增加了六个人,显得有些超编,于是大队里调走了原来的三人。小队里的老兵只剩下了小队长弓箭手劳尔.奥托以及尼古拉.伍德。
  尼古拉是本地的矮人。身高不足一米四的家伙在矮人中也算是大高个了。而且他的力气无论在人类还是矮人中都算得上是佼佼者了。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脾气暴躁的他因为暴力抗税,结果被判十年徒刑,最终被发配到了当地的格陵军团。他已经服役四年,还有一年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了。
  劳尔当然明白,大队里之所以把尼古拉留下,正是因为他是一个在军队中地位最低的配军。这样的话,身为小队长的劳尔好歹也能指挥的动一个人。
  至于其他人,劳尔苦笑:希望自己能够和这位少爷和平共处吧
  ……
  “队长。”保罗跳下马车跑上前来敬了一个让劳尔看起来别扭无比的礼:“这离我们营地还有多远啊。”
  劳尔扫了保罗一眼,心里又无声的叹了口气:他们是来参军的吗?那位阿布少爷就不去说他了。看他那个整天懒洋洋,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的德行,就知道人家不愧是少爷
  而他带来的五个家人呢?哈里森两兄弟完全就是两根竹竿,高是挺高的,可惜太瘦了,劳尔很担心,一阵风就会将他们刮倒。
  眼前的这位保罗又矮又瘦又小,脸上总是带着几分天真的笑容,一看就是一个勤务兵的好料子。
  而那位正在驾驶马车的罗比基恩,更是让劳尔有一种吃了苍蝇的感觉。他那小小的眼睛,比常人似乎长了一大截因此而异常灵活的脖子,几乎无时无刻都微弯着的腰,再配上那假的让一个五岁小孩都能一眼看穿的笑容,充分诠释了“猥琐”这个词的含义。
  六个人中唯一能让劳尔看上眼的也只有那位叫巴乔的家伙了。一米八几的个子看起来虽然似乎并不是十分的强壮,但是那冷酷的神情以及凌厉的眼神,让人很清楚这是一个不好说话的家伙。
  也许巴乔是保镖。保罗是他的书童兼贴身仆人。而另外三个家伙是干什么的,劳尔无法猜测。
  不过,让他很恼火的是,这几个家伙除了那个猥琐的罗比基恩以外,竟然都不会骑马。弄得他们不得不弄了一辆马车。这也让他们的速度起码减慢了最少一半。原本午饭前就可以回到小队的营房,可是现在看来黄昏之前能到,就已经不错了
  “快了,再有俩个小时也就到了。”劳尔有气无力的说着。
  就在这个时候,马车忽然停下了。
  劳尔不得不又心里感叹道:这有钱人真是屎尿多。一路上,这位阿布少爷中途最少进行了八次小便还有一次大便。
  手持赶马鞭的罗比基恩忽然跳下马车,半跪在地上然后把耳朵贴在了地上。
  劳尔眉头一皱:这是在干什么?
  “嘿,小子,你下跪行礼姿势可不太标准啊”配军尼克拉很少有配军的觉悟,当他喝了酒之后,更是一个惹事生非的炮筒。
  不过,罗比基恩没有理会他,而是很快爬起身来,站到马车前,腰弯得比平时更低了:“少爷,后面五公里处有急行的马队。总共两伙人,前面一队有十三骑,还有一辆马车,后面大约有一百骑左右。”
  “一百骑?”尼克拉左手抱着他的酒葫芦,右手紧握着缰绳,骑在马上笑得前俯后仰,满头红发狂张的在风中飘扬:“小子,吹牛也要有个限度,这里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一百骑。”
  第二十一章铁板
  罗比基恩冲他翻了个白眼:“老子可是兼职做了十二年的马贼”那嚣张的模样让劳尔眉头皱得更紧了,这哪里还有一丝猥琐的样子?
  矮人的个子虽然远不如人类,但是他们的力气却一般都超过人类。所以一般情况下,一个人类和一个矮人单挑,落败的多半是人类。所以人类虽然看不起矮人,但是对于矮人这个普遍大力士的种族还是敬而远之的。
  罗比基恩一看就是个老人精,他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虽然说他这一方人多势重,但是冲他看尼古拉那轻蔑的眼神来看,这个家伙看来也不简单。难道他也是保镖?劳尔可是听说过一句话:看不出是高手的高手,才是真正的高手。
  劳尔又望了他一眼,对于今后的相处有些担心。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马蹄踏地的声音。虽然还不见马队的身影,但是却已经可以看见后面天空中似乎扬起了一道道烟尘。
  “不就是一百骑吗?”哈里森兄弟中的老大托尔打了个哈欠:“有什么好担心的。”
  哈里森兄弟俩几乎长的一模一样,劳尔之所以能够区别出他们,主要是他发现老大托尔的下巴上有一颗痣。再看看其他人,似乎除了那个保罗以外其他人都是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劳尔也顾不得他们是艺高胆大还是愚昧无知,他大吼了一声:“竖旗”
  格陵山地的东北部和罗斯国接壤,贩私走私的马帮在繁荣了当地经济的同时,也给当地的治安带去了很多麻烦。因此帝国格陵军团的主力师团第一师团就驻扎在那里。而格陵西南虽然同样荒僻,但是因为几乎没有马帮通过,而且毕竟不是边界,所以治安情况好的多,整个格陵西南也只有第三师团的两个大队驻扎。劳尔入伍四年,除了一年一度大队的演习外,还从来没有见过上百骑的马队狂奔的情景呢。他虽然心里有些忐忑,虽然早就打定主意在剩下的日子里混过去也就得了。可是,他还是本能的没有忘记巡逻队的职责,直接选择了亮旗。
  阿布这个时候眉头拧成了八字,他可不想再发生什么意外。危险还在其次,主要是他不希望被这两名士兵知道自己是个魔法师。同样也不想让人知道第九小队的六名新兵中除他之外竟然有两名大魔法师(哈里森兄弟),一位剑导(巴乔),一位大剑师(罗比基恩)。如果这个消息被传出去,恐怕帝**部都会被惊。因为这样一群人竟然主动跑到这里来当一个普通的巡逻兵,没有古怪恐怕谁也不会信。
  于是他望了望左侧的一个小山坡:“劳尔队长,我看我们是不是在山坡后面避一避。”
  劳尔鄙夷的瞪了他一眼,心想:我还以为他们真有点本事了,原来就这点本事。他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们是帝国巡逻队,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此地的治安。现在有情况发生,我们怎么能视而不见呢。”
  说话间,尼古拉已经把包袱里的三根短棍连在一起,结成了一根约三米的长棍,然后麻利的把一面红旗穿了上去,最后大喝一声,用力的向地下一插。红旗迎风招展。上面绣着四个大字——第九小队。左侧还有一行小字:达克帝国格陵军团第三师团第二大队第三中队第九小队。红旗上绣着的还有一头憨态可掬的白熊,那是格陵军团的军徽,因此也常有人将格陵军团称为白熊军团。
  …………
  奔腾的马队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看见的确是两队人,正在一逃一追。前面总共是十三骑,而后面影影憧憧,倒是一下数不清人数,不过说是百骑倒也差不多。只是看见有不少人手里都挥舞着刀枪。看来麻烦不小。
  劳尔转头看罗比基恩一眼,人不可貌相,这个家伙还真不简单。对了,他刚才说什么?“老子可是兼职做了十二年的马贼”。马贼?劳尔又望了他一眼。兼职?那他正职是什么?阿布的保镖?一个保镖兼职做马贼?劳尔的心狂跳。
  如果劳尔知道罗比基恩的正职是盗墓的话,他的心恐怕会跳得更厉害。
  此刻除了紧张、害怕的脸色苍白、完全不知所措的保罗,除了一脸兴奋,掏出了比他身高还要高出大半截的长斧的尼古拉以及满怀忧虑的劳尔以外,其他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阿布。等待着他拿主意。
  也许是亮了旗的缘故,那十三骑直接向着这边狂奔。眼看着已经不到两公里了,这点距离也就是转瞬即逝,阿布摇了摇头:“躲是躲不了,希望他们都是守法公民吧”
  这话还没说完呢。就听见劳尔大叫一声:“不好。”
  原来后面追赶的人群中有几个人此时忽然收起了刀枪,拿出了弓箭。
  劳尔大叫:“住手”
  可是后面的人没有丝毫的停顿,几十支箭离弦而出。而逃跑的人也许是因为发现帝**队就在前面,没有想到后面的人敢于当着军队的面行凶。要知道,这等于是向整个帝国的权威挑战。他们不过就是偷了点东西,所以完全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于是在不到半公里的时候,本能的开始减速了。
  随着一声又一声的惨叫,一个又一个的人从马上栽了下来。只有冲到最前面的一个家伙,身上虽然中了两箭,但是还是没有栽下马,直接冲到了劳尔身前,翻滚下马,嘴里叫道:“劳尔队长,救命啊”
  “是卡瑟。”尼古拉扶起了那个人,叫道。
  劳尔轻微的叹了口气。卡瑟是来活跃于本地不多的马商之一。不过因为矮人们生活贫困,而且大多自给自足,所以他们也没有多少油水可赚。也因此如果遇上势单力薄的马商或者孤身的旅人,他们常常会干一些强抢豪夺甚至干脆杀人越货的勾当。劳尔抓过他们几次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最后只能用他们偷税的名义罚过他们几次。而今天,看来他们不是遇上了黑吃黑的,就是不长眼撞到了铁板了。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中午的时候,在离此五十多公里的马丹小镇。卡瑟等人遇上了几个衣着光鲜的年轻的家伙在小镇不大的集市上逛。于是他们十几个人假意不小心和对方冲撞,实际上偷了几个人的钱包。钱包一到手,他们就知道不对了,因为二十几个家伙立刻从四面把他们包围了。他们暗暗叫苦,然后连连道歉。对方没有发现钱包丢失,所以斥责了他们几句,然后让他们滚。
  虽然看出这些人不好惹,不过到手的钱没有再退回去的道理,于是他们立刻开溜。离开小镇之后,就是一路狂奔,没想到不到半个小时,就发现对方人数将近百人已经在后面追了。一路狂追不舍,而且显然对方的马比他们要好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