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母子乱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作者:qwe123rty      更新:2021-02-05 22:12      字数:3976
  <span>
  ——古代母子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刘达富:虽然,母子在现代是绝对的禁忌;但是,母子在古代却是合乎道德的!徐元寿:是的。掌酷小说网提供.g-jia.在古代,母子是极其普遍的现象。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母子婚配、母子都曾大量的存在着。不仅如此,母子婚配还是人类社会婚配制度发展史上,极其重要、不可或缺、必然经历的一页。
  刘达富:确实,人类母子的渊源很长,甚至还可以从人类进化史中找到佐证。在人类原始阶段,母子就曾大量的存在着。
  徐元寿:发生这种血亲杂交的状况,不是原始人“”、“不知羞耻”。在那时,人们还没有这方面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没有“近亲交配,其生不繁”的科学知识,而完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刘达富:对!人类原始阶段,人们不会制造工具,也不会用火。他们总是成群的生活在一起,否则,就无法抵御外来的侵袭。这时,人们过着穴居生活,每个洞穴内住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个血族,这就是原始族群。那时的人们交通极其不便,人类族群的地理分布又极其稀薄,各个原始族群之间互不往来,过着孤立的生活。因此,为了繁衍后代,血族内部必然实行****,什么母子乱交、父女乱交、兄妹乱交……这样,血族内部生下的孩子归大家所有、大家抚养,并无一定的固定父母,这就是“不独亲子亲”和“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来由。
  徐元寿:是的。20世纪50年代,英国有一个女中学生——珍妮。古道尔,就通过研究黑猩猩的行为佐证了人类原始阶段的血亲杂交情况,因为黑猩猩是当前世界上最接近于人类的动物。她一个人到非洲的密林深处去,和黑猩猩生活在一起,整整观察研究了十年。
  刘达富:经过长期的观察,结果她发现:黑猩猩在****关系上与人类的原始阶段非常相似,没有什么“血亲的禁忌”。什么母子交配、父女交配、兄妹交配……在黑猩猩血族内十分常见。如同人类的原始阶段一样,黑猩猩血族内部生下的小猩猩也是归血族内的全部黑猩猩所有,大家共同抚养,并无一定的固定父母。
  徐元寿:是的。黑猩猩的这种两性关系状况,真实的反映了人类原始阶段的血亲杂交状况。珍妮。古道尔,的研究成就轰动了整个世界。
  刘达富:人类原始阶段的血亲婚配现象,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传说中也有记载。例如:在古希腊神话中,天神宙斯在杀死自己的父亲后,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并生下了女儿。最后,宙斯甚至娶了和母亲生下的女儿为妻;在古巴比伦神话中,更有一连串母子引发战争的大量篇幅;在北欧神话中,也不乏对的描述,例如女武神;在古埃及神话中,孕妇瑞娣是大洪水后唯一幸存的人类。洪水退后,瑞娣生下儿子瑞诺,并和自己的儿子婚配、繁衍后代。瑞娣和瑞诺也因母子成为埃及的圣母圣父——所有埃及人共同的祖宗。
  徐元寿:后来,人类进入奴隶社会,血亲杂交之风依然猛烈。古埃及文明是人类最早的文明,也是沒有禁忌的文明。古埃及语中,母亲、姊妹、女儿和情人都是同义语,古埃及的婚姻遍及于民间和王室。埃及古王国时期的第一位法老——第三王朝的创始者便是父女结合所生;埃及第十八王朝的阿美诺菲四世,自称“神秘法老”,其“神秘”性就表现在近亲相交和。他的第一任王后便是他的母亲娣娣,为他生了兩个女儿。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妹妮弗瑞。第五任王后则是他和母亲娣娣生的女儿,也替他生了兩个女儿。在托勒密王朝,希那伊法老竟然同时迎娶母亲和妹妹,作为他的王后和妃子;直至公元二世紀,亚历山大城仍有半数婚姻是母子、父女、兄妹婚配的。整个古埃及史可说“以始,以終”。
  刘达富:另一个的古文明是古波斯帝国,古波斯帝国也有许多国王娶自己的母亲为后。古波斯祆教圣典甚至鼓励母子婚姻,并视其具有神圣的宗教意义,这点与当时中亚若干波斯语系游牧民族盛行母子婚姻似乎有关。在古波斯帝国的疆域中,历史上的很多民族是没有禁忌的。《旧约圣经》记载,犹太先祖就以母子交配、父女交配、兄妹交配繁衍后代。有趣的是,《旧约圣经》为罗马人列出了一长串禁忌的名单,却独独漏掉了儿子不许揭开母亲下体这一项,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徐元寿:古代西亚作为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也是的发祥地。小亚细亚的西台王国女王曾先后以弟弟和两个儿子为王夫;罗马帝国至少有兩个和亲身母亲的皇帝。其一是狂杀基督徒、焚烧罗马城的尼禄。他的母亲为了控制尼禄不惜以母子为手段,可惜皇帝儿子搞过母亲后为了摆脱控制仍然无情的杀死了母亲;另一个是喀拉古利皇帝的太后母亲,以母子为手段,成功的控制皇帝并掌握权势。而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也盛行婚姻,国王通常和自己的母亲结婚。
  刘达富:作为法老或国王,全国的女子尽在其控制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为什么偏偏要实行呢?难道是他们道德败坏?还是他们不懂近亲结婚的坏处?
  徐元寿:埃及法老王大都是血亲婚姻,和他们企
  图在政治上增加筹码,巩固自己的权力有很大关系。著名的埃及艳后克丽奥佩脱拉,是兄妹结合所生。而她十二岁时,就和自己五十岁的父亲结婚;父亲死后,她又和自己的儿子结婚;当凯撒杀死她的儿子后,她又勾引凯撒……这些,都是为了政治上的需要。
  刘达富:是的。而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的血亲婚姻,则是因为他们陷入了“宗教情结”中。他们自称是“太阳神”的后代,为了维持王室血统的纯度,只能和“月亮神”的后代——也就是自己的母亲结婚。
  徐元寿:不光是王室,民间也是如此。在古代,曾广泛的流行于世界各地。古代爱尔兰塞尔特人可以公开和母亲、姊妹、女儿并毫无禁忌;刚果有一个部族认为和姊妹是,但和母亲则非;而某些阿拉伯部落的女儿出嫁前必須由父亲先行;执行种姓阶级的印度,人际交往圈很小,也很容易产生。有句印度的古俗语说,女孩到十五岁还是处女,是因为她跑得比兄弟快。
  刘达富:不光是西方,东方也是如此,的史书上就有很多母子的例子。如曾经被父亲强**的女天皇和娶母亲为妻的男天皇;甚至还有皇太子和母后因无法成为夫妻而双双殉情的记载;到了现代,在《古事记天皇家事》中,还残留着“上通”和“下通”的记载。“上通”是指天皇和母亲相通,“下通”是指天皇和女儿相通。
  徐元寿:不光是国外,中国自古也是如此。史书记载,匈奴把女人作为家族的财物。父亲死后,包括自己的亲生母亲,父亲所有的女人都由长子迎娶为妻。例如:做可汗的匈奴丈夫死后,王昭君就把自己嫁给了继位可汗的亲生儿子;同样遭遇的,还有蔡文姬。
  刘达富:不光是少数民族,汉族也是如此。西汉的文帝、景帝两朝,诸侯国刘姓诸王和乳母、女儿、姊妹者皆有之,仔细翻阅《汉书》就可找出相关的历史记载;北齐创始者高欢的儿子高润,十七八岁时还和母亲郑太妃同床,因此有杂论之音见于《北史》;南朝的宋孝武帝刘骏和母亲路太后产子之事见于《南史》,后来的中国写史者甚至都不敢提及此事。刘骏和母亲所生的儿子——宋前废帝刘子业和姐姐山阴公主刘楚玉的事件,使得刘宋不折不扣的成为了的王朝;而之最当属南宋北邻的金国皇帝完颜亮,什么母亲、婶娘、母姨和舅妈……统统的占有,连堂表姊妹、甥女、侄女数十人都不放过;就是中国最贤明的清康熙帝也曾封过婶娘为妃子。因此,“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以及“长兄为父,长子为夫”,是中国宋明之前,封建社会里婚配的真实写照。
  徐元寿:血亲杂交之风,在近代还有一些残余影响。例如波斯就常有父女结婚、母子结婚的;吉普赛人也有这样的风俗。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白人社会异常。什么母子、父女、兄妹……各种报道接连不断,甚至还有杀父奸母的案例。即使到了现代,北极的腓尼基人因为各族群之间交通极其不便、互不往来,依然常有父女、母子结婚的现象。
  刘达富:在现代,西方主流社会也常有母子的事件。现代,曾出现过母子怀孕生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和同时是哥哥的父亲结婚的事例;读者文摘曾报道:澳洲的一对双胞胎兄妹,出生后即被送进不同的孤儿院,长大后相识结婚并生下了两个小孩。后来,他们才发现彼此是兄妹。奇怪的是,他们所生的小孩都很健康。
  徐元寿:罗马尼亚的前共党独裁者希奧赛古,他和他的两个女儿开性狂欢派对,并录成影带供日后观赏。等到共党垮台他被枪毙后,这些影带被人发现了,还成了国际新闻。
  刘达富:然而,最多的国家可能还是美国。在美国,祖孙三代都有经验的家族比比皆是。他们似乎以为常态,且乐在其中。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一对四十岁和二十岁的母子,被邻居检举后,在媒体上、在法院上大肆宣称,“母子是神圣贞洁的”。这对母子被叛入狱十年后,还含泪互相告別并等候再见。现在,他们应该早已出狱,也不知他们是否还像神雕侠侣一样比翼双飞。今年,加州又有一对的母子,生了一个儿子又怀孕后,被人发现告上了法院。
  徐元寿:母子虽然在这么平常,但是我想,人的群居生活和动物的应该有些不一样。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埃斯潘纳斯在《论动物的社会》中说:“族群是我们在动物中所能看到的最高的社会集团。它看来是由家庭构成的,但是家庭和族群一开始就处于对抗之中,它们是以反比例发展的。”这段话虽然意味着人类早期过着的群居生活,但也同时说明人类在早期就有家庭形式,而且一直在起作用,只不过因为生活条件和社会因素而一直受到族群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实际上人类一直对群居有一种精神上的反抗,否则,也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婚配制度。
  刘达富:是的。现在我们早已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即人类与动物不一样,人类是有情感和意识的。虽然,人类存在着原始初民的群居,但是,人的精神特征使得人类在进化史中,一直对群居有一种精神上的反抗。于是,进化到现在,我们便有了今天禁止母子的婚配制度。
  徐元寿:对!母子,在古代是合乎道德的。但今天的人们,必须抛弃!
  </sp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