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部分
作者:未知      更新:2022-02-04 10:04      字数:12995
  罗斯帝国高明的建筑技巧使得这些要塞成为一个坚固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而现在他们必须想办法打败自己,才能赶走这些盖尔特人。
  这真是个难题。
  趁着战斗的间隙,金毛跟随亚特将军回到莫尔斯城去见一个重要的神秘人物。
  金毛在回到莫尔斯城之后,第一时间回的不是那所别墅,也不是去见兰斯总督,而是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喝酒。
  我跟在他身后,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与这所小酒馆的老板娘调笑。
  怪不得要到这里来,这个老板娘——很漂亮,身材高大丰满,五官艳丽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大方豪放的态度,也许在卫道士眼里显得轻浮,但却没有给人y|荡之感。
  她绝对吻合金毛对女人的口味。
  很明显,被老板娘吸引来的狂蜂浪蝶不止金毛,这个小酒馆座无虚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这里,大声谈笑,还有一些故意穿着平民的装束也掩不住那股贵族气派的人混在其中。
  老板娘看到金毛,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来,这种热情的态度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而对于金毛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热的酒y顺着我的喉管一冲而下,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毛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高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点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高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灌,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美酒吸引过来的,而不是妩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眼睛死盯着桌子上的酒,只有酒没了的时候,才会敲着桌子要人再送过来。
  就在他将醉却还未醉的时候,兰斯派来找他的人寻来了。
  那些人面露难色的看着死抱着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后还是被命令所迫,只能一边请求一边扶着金毛离开了小酒馆,就这样,金毛也没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离开酒馆不远处,金毛甩开那几个侍从,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的火焰,他一口气把酒瓶中的酒一饮而尽,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声说,“走吧。”
  然后带头走在前面,完全看不出刚才醉醺醺的样子。
  那几个侍从被他的转变弄得摸不着头脑,只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别人发现他的身份,所以才会顺从地跟着他们出来。
  他们紧跟在金毛身后往总督府走去。
  在他们踏上总督府的台阶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马拖着车厢压过路面发出的巨响。
  是谁在莫尔斯城内纵马?
  我们停下来注意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声音应该与那个神秘的客人有关。
  马车前后,被二十几个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围,他们的胸甲不是青铜或铁那种暗沉的颜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黄色。
  那辆马车由八匹纯白色的马拉着,白色的车身上镶嵌着各色的宝石,华贵而优雅,黄金制成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
  整个队伍奢侈得让人难以想象。
  这真是最好的打劫对象。
  金毛吹了声口哨。
  马车停了下来,那些士兵整齐划一的跳下马,他们从后面跟随的比较低调的马车上拿下一卷卷白色的印着百合花图案的地毯,从八架马车下一直铺到了台阶上,一直延伸到总督府内。
  这个出场仪式真够让人震撼的,也很会摆谱,我在心里评价着。
  兰斯已经快步走到我们身后,低声说,“是洛蒂亚公主的车驾。”
  一个侍女从马车上探出头,甜甜一笑,她走下马车站在旁边,打开车门,举起自己的手。
  一只美丽的好像百合花一样纤细修长的手轻轻搭在了侍女的手臂上。
  从马车上出来的,是一个身穿类似欧洲中世纪宫廷盛装那种华丽感觉的裙子的女人,她头发看似随意实则经过精心打理的垂在肩头,戴着金百合花纹的皇冠。
  她很美丽,还是个少女,正用冷静的浅咖色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就是传说中帝国皇帝的继承者,帝国皇帝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她是帝国皇帝的长女,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将与一个男人结合,两个人共同治理这个国度。
  这是帝国皇帝的打算,他对这个长女甚为宠爱,罗斯帝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这种先例。
  我在这一群跟随的士兵里面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尤其是当他看着兰斯时那几乎喷出火花的炽热眼神,是圣洛克城的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
  这个让印象深刻的人物,即使穿着那身明晃晃的黄金制成的盔甲也没忘记在上面挂上一些明亮的宝石,整个人如同一只华丽的孔雀,花枝招展。
  兰斯低头用标准的贵族礼节迎接着洛蒂亚公主的大驾光临。
  我藏在人堆里,耳尖的听到利德尔在经过兰斯时,低声说了一句,“我终于又见到你了,亲爱的兰斯。”
  兰斯的脸一扭,当做没听到,跟在了洛蒂亚公主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记得去重看前面那章,重新写过的版本,这章重要的女配角色终于闪亮登场了,o(╯□╰)o好晚啊。
  56
  56、帝国双璧之老大 。。。
  迎接洛蒂亚公主大驾光临的除了供其检阅的军容整齐、士气旺盛的军团士兵之外,还有盖尔特人与科考利亚人暗中联合,策划叛变的消息。
  被金毛的狮心军团大伤元气的盖尔特人在边境线上虚晃一枪之后,窜入了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与科考利亚人一拍即合。科考利亚人为主力的帝国第十八军团全员叛变,熊熊的战火从科考利亚行省一路燃烧,与圣洛克城里的混乱局势遥相呼应。
  这个时候的圣洛克城正陷入一场全民参与的案件中。
  这个案子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敌人”。
  事情起因于某天早上,人们发现圣洛克城的治安长官在自己家中被人谋杀了。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轰动的原因在于,首先,被谋杀者是一个知名人物,其次,谋杀他的不是他那些y险毒辣的政敌,也不是被他上了却没给钱的妓|女,而是治安长官家中的一个奴隶。
  根据罗斯帝国的法律,杀人的那个奴隶必须偿命,而且将要为这件事买单的还不止他一个人。
  连坐法规定,被奴隶杀害的主人家中的所有奴隶都被认定有罪,必须同时处死。
  而这个治安长官非常富有,在圣洛克城郊外还有一片丰饶的农场,他拥有整整一千名奴隶,包括刚刚出生的婴儿在内。
  过于庞大的被牵连人群,引起了圣洛克城的激烈辩论,是否应该仅仅为了一个人的犯罪行径而处死一千个人呢?
  支持者的逻辑在于一个奴隶难道真的能够在不露出一点马脚的情况下杀死自己的主人吗?难道没有任何一个奴隶曾经发现过他的这种企图吗?他是怎么穿过重重地人群走到主人的卧室中刺杀他的?奴隶们之间都有自己特有的圈子和联系暗号,支持者认为刺杀主人的那个奴隶必然得到过其他奴隶的帮助,应该严厉镇压这种潜在的反抗倾向。
  “只有让他们知道痛,才能让他们听话。”支持者如是说。
  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法律过于严酷,而他们更担心的是,这种做法会激起奴隶的恐惧和怨恨。
  这件事的影响逐渐波及到整个帝国境内,所有的奴隶都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而最后的发展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包括刚出生的婴儿在内的这一千个奴隶在三个月之后被赶赴了刑场,他们被集体坑杀在被刺杀的治安长官的那个农场里。
  主犯的尸体被挂在圣洛克城门外示众。
  我很怀疑,洛蒂亚公主之所以在这个敏感的时刻离开圣洛克城,就是要躲避这件事对她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帝国皇帝的金百合印章盖在了那张文书上,一切都成定局,帝国风雨飘摇的时代来临了。
  虽然就我看来,自从我来到人类的社会,这个帝国就从来没有安宁过。
  用忧心冲冲地阿尔特老头——他是洛蒂亚公主的老师之一,此次随同她一起来到莫尔行省——的观点来看,这是因为过多观看残忍的斗兽场“竞技”,使得罗斯人变得更贪婪,更爱挑衅,更着迷于享乐,更残酷而失去人生来具有的善意和人性。
  我对这些观点都不予置评,一个帝国或政权的衰落绝不仅仅是单一的原因,有的时候,它就是有个寿命的期限,就好像人类的生老病死一样自然而平淡。
  “旧时代的车轮在旋转,同一根轮辐还会转回来的。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将来还是要发生的。”
  我对这件事唯一满意的一点在于大概很快就可以看到老大了。
  看上去天真可爱的洛蒂亚公主被金毛那张阳光野性的脸迷住了,见惯了涂脂抹粉,矫揉造作的贵族,天然具有侵略性的金毛引起了洛蒂亚公主极大地兴趣,她就差每天围着他转了。
  而这一点,让金毛暴躁不已,他向来对于雌性缺乏必要的容忍和退让,完全不具备绅士精神这种可贵的品质,在他看来,合得来则大家可以好好做个爱增进一下了解,合不来,则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母狮们都有强烈的自尊,她们自由而独立。这让金毛对待人类女性也用同样的态度,所以即使被金毛迷住的女性,在接下来的相处过程中,估计也很难接受他的直接和粗鲁。
  金毛曾经在我面前暴躁地说,他宁可去和二十只鬣狗混战,也不愿意面对一个娇滴滴,用纤细白皙的手拿着柄精致的象牙扇装模作样的贵族少女。
  从圣洛克城返回的伊格内修斯在看到金毛对洛蒂亚公主的不假辞色的时候,他把金毛唤入室内之后,与他在争论着什么
  这房间隔音效果不错,他们的声音也刻意压低,让我听不大分明。
  不一会儿,金毛满脸怒意的冲了出来,在甩上门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会用自己的办法兑现我的承诺,不要试图控制我!”
  看到我抬起头看着他,他脸色缓和了下来,半蹲在我面前,脸蹭着我的脖子,低声说:“要是没变成人就好了,真麻烦。”
  他抬起头与我对视,我从他眼中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复杂,“等有些事结束之后,回草原吧。”他抚摸着我的皮毛说。
  伊格内修斯站在门边,依旧穿着那身黑色的斗篷,双手拢在袖中,帽子微微掀起,露出干枯而苍老的脸,他的眼睛有些浑浊而无力。
  我从他身上感到了一种深切的急迫感,他想抓住生命最后的那点时光去完成一件向往已久的夙愿。
  从他枯瘦的身体中散发出来浓重的沧桑和疲惫感,那不仅仅是他的愿望,也是背负在他身上的无数代、无数人的。
  在得到命令前往科考利亚行省支援老大他们时,金毛立刻前往营地整装待发,准备出发,而洛蒂亚公主也带着自己的侍从,跟随在后。这就意味着,集团军的名义上的总指挥从亚特老将军转到了洛蒂亚公主头上,虽然实际上洛蒂亚公主根本不c手任何军团事务。
  我们的行军路线并不是秘密,在进入科考利亚行省的时候,就遭到了伏击。
  同样用罗斯帝国的方法训练出来的军队,带着愤怒和仇恨的科考利亚人以及被收编的奴隶,在震天的怒吼声中从路边的茂密的树林中冲出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亚特老将军迅速做出反应,以洛蒂亚公主的车队为中心展开了重重防御,而金毛则率领着他那半个军团在敌人的攻击中往前推进,试图突围出去。
  密集的标枪雨在头顶上乱飞,面对面短兵相接,锋利的剑从刁钻的角度砍入对手的身上,血r横飞。
  那个看起来娇柔天真的洛蒂亚公主跳下马车,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刺啦”一声割裂了自己碍手碍脚的长裙之后,她笑起来,满意地说:“这样轻松多了。”
  确实是这样,放弃行动不便的马车之后,整个军团的行动速度加快了少许。
  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这次的伏击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科考利亚人煞费苦心,用许多虚假的调兵遣将投放了很多烟雾弹,让在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作战的集团军失去了准确的判断,以为他们的主力还在于他们的对峙中,而实际上,他们悄悄把主力埋伏在了边境线上,等着伏击过来支援的军团。
  面对明显优势于自己的强悍兵力,亚特毫无办法,他只能命令战斗力最强的狮心军团护卫着洛蒂亚公主全力突围,剩下的军团则拖住敌人,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我跟在金毛身边,白色的皮毛已经被血浸透了,刚刚被对面的士兵砍了一剑,不过他也没什么好下场,几乎是在同时被我咬住咽喉,死在了战场上。
  说实话,不管是身为狼,还是作为人,我已经厌恶这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厮杀了。
  我完全可以趁乱离开战场,但却无法抛下金毛独自在这个修罗场上战斗,所以只能继续麻木的攻击眼前的敌人。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失血过多让我状态有些不好,动作逐渐变得不太灵活,几次险险的避过致命的攻击。
  金毛一边挥动着手中的短剑,一边焦虑的注意着我的动静,我知道如果我们真的很难从战场安全撤离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抛下被保护的洛蒂亚公主,直接带着我和自己的军团士兵突围出去。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我听到后方传来一阵s动。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塞莱斯,欧罗斯!”
  金毛笑了起来,沾着血的头发在阳光下像黄金拉成的细丝,他把短剑从对面的士兵身上拔出来,高声回答,“嗨,我们在这里。”
  不远处的老大,正慢慢的突破人群壁垒向我们这里靠近。
  终于,他来到了我们身边。
  两个月没见,老大没有什么变化,不,也许更加沉静。
  他明明在与人对砍,却没有带丝毫的凶暴之气,反而带着一丝也许非常致命的优雅,银灰色长发滑过肩头,在解决完周围的那几个敌人之后,他跑到我面前,单膝点地,毫不顾忌我身上的被鲜血浸透的湿漉漉的皮毛,一把抱住我。
  我以为与我两个多月没有见面的老大会有些淡忘我们之间曾经深厚的情谊。
  在草原上,到了成年,我们必然会面临分离和冷淡,幼崽时期的相互依靠,打闹玩耍,亲昵舔舐,终究会成为过去,也许连记忆都会消失,只会凭着本能在以后可能的重逢中认出彼此亲近的血缘。
  其实,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就好像我很清楚,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在我们成年之后,母狼会毫不犹豫的把我们赶走一样。
  但是老大也许是因为变成了人类,所以这种身为狼的本能行为消失了。
  他搂紧我的双臂,深沉的叹息,都告诉我,他在分别的时候,强烈的思念着我。
  老大抬起头,深棕色的眼睛透着温柔的喜悦,他担心的看着我还在流血的伤口,大脑一热,已经遵循狼的本能低下头舔了上去。
  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无语的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老大的头脑中,狼的本能和逐渐养成人类的习惯,到底哪一方占了上风。
  我安抚的舔了舔他的脸。
  好吧,我也很想念你。
  不过,现在,让我们先忽略这个问题,科考利亚人锋利的短剑已经朝我们砍来。
  作者有话要说:洛蒂亚公主是个政治人物,不是个nc人物,所以她是情节女配,不是感情女配,= =
  另外,文中引号内句子,引自福尔摩斯全集及遥远的时代。
  57
  57、帝国双璧之重回圣洛克 。。。
  老大的突然出现打乱了科考利亚人的部署,他们阵脚大乱,局势开始逆转。
  老大和金毛的军团士气大振,开始了反攻。
  胜利如期而至,科考利亚的军队如同潮水一样退却,留下满地狼藉的尸体。
  在激烈的战斗过后,金毛搭着老大的肩膀,正和他说着什么,而老大则微微皱着眉头仔细地在听。最后,他轻轻摇头,好像对金毛的话不以为然或不太赞同。
  我趴在一块比较干净的草地上,舔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和伤口。
  草叶在混着血腥味儿的轻风中摇曳,阳光洒在我的身上,非常温暖。
  伤口已经被我清理干净,看着那个狰狞的伤口,大概会在我身上留下一道永久的伤疤,我的毛啊,我哀叹一声。
  老大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药草,放在口中嚼碎之后涂在了我的伤口上,而金毛则在旁边看着他。
  他们坐在我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周围的士兵忙来忙去,收拾战场,时不时有副官跑过来询问他们一些事情,然后他们会下一些简短的命令。
  他们自然而然的态度,不假思索的指令,那种一切皆在掌握中的自信,让我意识到,他们开始融入自身的角色——不管这个角色最开始是一种本色表演还是故意装扮而成。
  不远处,穿着半截裙子,露出白皙的大腿却坦然自若的洛蒂亚公主正在亚特的陪同下往这边走来。
  老大站起来,敬了个礼,躬身说:“愿
  赛尔特神与您同在,让殿下受惊了。”
  洛蒂亚公主行了半个屈膝礼,优雅地说:“愿赛尔特神与你同在,我得感谢你及时的来到才让我。”她冷咖色的眼睛看着周围的士兵,接着说:“以及我们,平安无事。”
  这种礼仪性的对话还在继续,我听得有些昏昏欲睡,而金毛早就已经不耐,不过在洛蒂亚公主尽兴之前,他必须得在旁边陪着,满脸恭敬的亚特正死死地盯着他,就怕他又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
  亚特在这种战争中手被砍伤了,医务兵用干净的白布把他的手吊在胸前,鲜血从白布中渗出,他古铜色的脸一片苍白。
  洛蒂亚公主正一脸严肃的询问着最近的战况以及科考利亚行省的形势。
  帝国的官员们总是能把一些情况给隐瞒住,直到情况无可再坏的时候,才会乱纷纷的互相推卸责任,从很早开始,皇帝要是想知道点什么实情,那就必须用亲信的手下去下面走走看看。
  不管怎么说,到了晚上我听到了一些好消息,洛蒂亚公主因为这次的大胜,给老大和金毛弄了个贵族的爵位,还赏赐了一块很大的土地,他们现在是西斯廷伯爵和奥尔特伯爵了。
  而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他们将分别担任因为作战不利而被撤换掉指挥官的第七和第二十军团的指挥官,而他们目前手中的半个军团作为那两个军团的补充和后备,继续由他们亲自指挥。
  亚特因为受伤的关系,被调回圣洛克城休养,集团指挥官的重任交给了金毛。
  在一夕之间,老大和金毛手中握有了四个军团的兵力。
  我记得中国有句名言叫”枪杆子里出政权“,而罗斯帝国也有一句与之呼应的谚语,“要想获得最高权力就必须习惯在刀尖跳舞”。
  我们停留在了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小镇的行政官主动把自己宽大的别墅让出来给洛蒂亚公主下榻,而金毛和老大则留在城外的军营中。
  一连串的繁杂的交接和清点工作让金毛和老大忙得脚不沾地的到处跑,亚特老将军躺在帐篷里,脸红脖子粗的扯着喉咙与金毛吵架,两个人差点就拔刀相向了,不过就我看来,这也许算是男人的友谊?
  一直到午夜的时候,终于稍微轻松了点。
  老大熟悉的脚步声在帐篷外想起,他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我走到他身边,蹭了蹭他的脚,罗斯帝国的军装实在太省布料,这种并不算暖和的天气,居然脚上也是光溜溜的。
  他一只手端着盆子,俯□,摸了摸我的头。
  原本我以为这盆水是他用来洗脸的,没想到,他拧干布巾,冲我招招手,轻声说:“塞莱斯,过来。”
  我跑过去,他用热毛巾擦拭着我脏脏的皮毛,用手指梳理着那些凌乱纠结的部分,一点点的理顺,把皮毛上残留的鲜血、灰尘、粘土、草屑等等一些想都想不到的东西全部擦干净。
  整盆水变成了黑红色。
  他召唤侍从进来,又换了几次水。
  最后一次的时候擦完,水终于清了。
  我一动不动的让他忙着,偶尔的时候,顺着他的动作挪动一□体就算是帮忙了。
  热水挺舒服的,当然,他温柔的手指更舒服。
  第二天,我跟着他们去小镇见洛蒂亚公主。
  小镇上家家关门闭户。
  这个小镇并不是罗斯帝国建的那成百上千个同样风格的城市,而是保持了原汁原味的科考利亚粗野而实在的建筑风格,在经过的时候,你可以看到有人在微微打开的窗口,门口躲躲闪闪的看着军队经过。
  大部分人露出惊慌的神色,而有些则用刻骨仇恨的目光盯着路过的行人。
  这真不是个好现象。
  铺张浪费的政府,贪婪无耻的官员,日益苛刻的捐税,帝国对于行省的剥削从不曾掩饰,也许以前还能靠强大的武力威吓住这些不乐意的民众的反抗,而现在,他们不再隐藏自己的愤怒。
  洛蒂亚公主用一句很简单的话对老大和金毛下了个命令, “我希望下次见到你们的时候,是在阿吉斯,愿赛尔特神与罗斯同在。”
  ——阿吉斯是科考利亚行省的首府。
  为时长达一年的镇压行动开始了。
  老大和金毛率领军队转战在科考利亚以及周边的几个行省。
  盖尔特人与科考利亚人的联合,使得叛军的战斗力与普通的奴隶暴动完全不同。
  战争进行的异常艰难,而金毛和老大得到了洛蒂亚公主的全权支持,在半年之后,一次打败让对此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的集团军总指挥被一道命令革职,回到了圣洛克城,留下的空缺交给了在这场漫长的战争中绽放异彩的金毛。
  这些都是我听兰斯和伊格内修斯聊天中知道的。
  在那次受伤之后,老大和金毛用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把我送回了莫尔斯城,我当然没有同意这种临阵脱逃把他们留在如此危险的地方的事情,但是卑鄙的老大利用我对他毫无防备的心理,用一块加了强效迷药的r顺利的达成了自己的心愿。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离莫尔斯城不远了。
  一切已成定局。
  所以我现在每天都在院子里无聊的发呆,偶尔出城去捕猎。
  夏天来临,庭院中开满了雏菊、紫苑还有些不认识的花草。
  按照老大和金毛的意思,园艺师们并没有刻意的栽种一些奇花异草,而是移植了大量荒野和森林的野花野草,树林也任由它们生长着,唯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让它们喧宾夺主,把道路以及建筑给掩盖或损坏了。
  这里是熊崽的乐土,它现在整个处于放养状态,等它饿了的时候,自然会从这些茂密的花草树木中走出来,不过它通常并不太爱去那些地方,因为小火不喜欢。
  我看着小火逗弄着熊崽,衔着一串葡萄飞在熊崽头顶,而小熊崽则跟着它的飞行轨迹打转,过了一会儿之后,大概是转得实在太晕了,“啪嗒”一声摔在了草地上。
  小火从空中落在小熊崽身上,可怜的小熊崽,即使看到近在眼前的葡萄,也没力气伸出手拿了。
  看到这一幕,我乐得在旁边打滚。
  小火傲然的站在我身上,把葡萄扔在地上。
  我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不太感兴趣的咬了一颗,直接吞进了肚子里。
  我不知道小火对目前的生活是不是满意,它偶尔的时候会飞到无人之处默默地度过半天,任凭小熊崽去呼唤的叫声和胡乱的找寻,每当那个时候,我都会房顶找到它,它站在那个神像头顶,看着远方,翅膀微动,在一瞬间,你会有它可能会一飞冲天的冲动,但是到最后,它总会默默平静下来,飞进阁楼里,展开尾羽,在房间中不知疲倦的飞来飞去,直到精疲力尽,它会停在窗台上,冲着我发出清脆的叫声,好像在与我诉说着什么。
  它是一只飞行能力不强的火鸟,它没有远渡重洋的能力,如果没有人帮助,它也许注定要在遥远的异乡凋零而死。
  熊崽已经半岁多了,长胖了许多,也许再过一阵子,就不能让它这么在院子里自由走动了,这会引起仆从们的恐慌。
  我等待着老大和金毛的归来。
  从春到夏,从夏到冬,第二个发情季节都快来临了,他们还没有回来!
  这天,我跑到莫尔斯城外的一片树林中,逮了两只獾回来,在快要到别墅门口的时候,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
  我扔掉衔在口中的猎物,往里面冲去。
  不远处那两个熟悉的身影正等候在门口,看到我的时候,他们快步往这边迎了过来。
  金毛高声大笑,短短的金色头发长了许多,看上去比以前更野性,“我们回来了,塞莱斯。”
  老大深棕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气,他单膝点地,抱着我,脸埋在脖子上的皮毛里,低声说:“我来接你了。”
  他们终于得到了最后的胜利。
  叛军被剿杀,暴动被镇压,整个帝国又一次迎来了宁静。
  正如洛蒂亚公主所说,他们在科考利亚行省首府阿吉斯迎接了她的巡视。
  “帝国双壁”的名声传遍了罗斯的每一个角落,所有人都知道,罗斯帝国出现了两个不得了的人物,他们的故事被吟游诗人传唱,引为传奇,成为各种各样的离奇古怪又不可思议事件的主角。
  圣洛克城在等待着他们的凯旋。
  58
  58、酒神的乐园 。。。
  一路风平浪静。
  我趴地毯上,老大头枕在我身上,正在假寐。
  将近十个月没有见面,我和他的关系似乎有变化,又似乎什么都没变。
  就一头狼而言,我对这种感觉有些不知所措。在我们的生命中,十个月已经是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足以经历无数的生死考验,新出生的小狼崽都已经快要长大成人,而草原也已经轮回了一季。
  而对于人类而言,十个月意味着什么呢?
  那不过是幼年时一个短暂的瞬间,青年时一段狂放的日子。
  但即使是这样,十个月的距离也足以影响些什么吧。
  老大动了动,好像要醒过来的样子,结果只是翻了个边,继续睡,我有些无语的看着他被银灰色的头发遮住的半张俊雅温和的脸。
  一切都很安静,除了车轮倾轧路面的声音,马蹄声,士兵盔甲、兵器、盾牌碰撞声,偶尔的说话声。
  突然老大含含糊糊得说了一句什么。
  我没听太清楚,挣扎了一下。
  他终于抬起头,半坐起来,抚摸着我的皮毛,重复了那句话,“很快就可以了,塞莱斯,很快你就可以和我们一样。等我们回到圣洛克。”
  和你们一样?
  我听着这句不可思议的话,难道是说我也能和他们一样变成人形吗?伊格内修斯不是在测试的时候,发现我不具有那种体质吗?
  我的疑问没有传递给老大。
  他深棕色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眼里是没有掩饰的喜悦和期待。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调整了一下姿势,又继续躺下了。
  金毛跳上车,走了进来,踢了踢老大的腿,对他霸占我的行为表示不满,老大睁开眼看了他一下。
  “嗨,灰狼,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金毛挥了挥手中拿着的东西。
  老大懒洋洋的看了他一眼。
  “我们得当个展览品,在圣洛克城游街了。”他把信递给老大。
  我趁着他们不注意瞄了一眼,原来是帝国皇帝的信函,里面命令他们在进入圣洛克城的时候听从礼仪官的安排,进行一场凯旋的游行。
  老大看完信之后,把它随手扔在旁边。
  “哎,灰狼,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变成人的时候,喉咙被卡住了。”金毛把双手放在脑后,躺在我旁边,慢悠悠地说。
  老大的个性是比较沉默,不喜欢说话,但那也是相比较交游广阔,如鱼得水的金毛而言。
  “这样也好。”老大终于做出了回应。
  金毛点点头,“对我们的计划确实没什么坏处。”
  他们又开始了一些闲聊,大部分都是金毛在说,而老大偶尔发表点意见。
  而我呢,则张开嘴打了个哈欠,开始睡觉。
  在冬季即将结束时,我们踏上了回程,当我们到达圣洛克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份。
  胜利的军队受到了圣洛克人的夹道迎接。
  我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像这样热烈的气氛以及疯狂的人群。
  罗斯帝国的人喜欢和崇拜英雄式的人物,他们毫不吝惜的把赞美和颂扬这些英雄的诗歌不停地传唱。
  对于荣耀、财富、奴隶以及各种随着战争而来的奖品的渴望驱使着罗斯人把一个小小的村落式的小城邦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帝国的历史上有无数曾经光辉灿烂的人物,他们开疆扩土,带来了无尽的财富和奴隶。
  老大和金毛带领着部分士兵沿着古老的凯旋路线前进,宽敞整齐的大道旁挤满了欢呼的人群,维持秩序的城内卫队士兵组成了一道人墙。
  他们穿过大竞技场,之后又继续穿过罗斯广场,圣洛克城的人们把鲜花、橄榄枝条、绸缎以及其他表示敬意的东西扔到凯旋的队伍身上。
  两边的窗口中,一个个美丽的少女把象征着爱意和仰慕的花环投给那些英俊阳刚的将士。
  士兵们随便伸手就能抓到一个在头顶上像雨水一样落下的花环,以至于到最后,每一个人头上、脖子上都挂上了好几个。
  金毛黑着一张脸走在最前面,他刚刚被一个花环砸在了脸上,周围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而二楼窗台上发出一声尖叫,“啪”的一声,窗户被关上了。
  他僵着脸,随手把花环丢给旁边的副官,可怜的副官已经快成为一个移动的花树。
  老大表情比较自然,时不时还向着周围欢呼的人群示意。
  这种凯旋的游行仪式原本被老大和金毛拒绝了,但是帝国皇帝觉得圣洛克城以及整个罗斯帝国需要一场盛宴,所以命令他们必须遵照礼仪官的安排。
  老大和金毛讨厌这座城市。
  圣洛克城从来没有给我们留下过任何好印象。
  不管是身为野兽时候被驱赶着在斗兽场上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还是变成人之后在圣洛克城中看到的日常懒散而奢靡的贵族生活,都是如此。
  这段折磨人的噪杂的行程终于快要结束了。
  因为罗斯帝国的皇帝奥尔雷特一世将在不远处接见凯旋者,所以围观的群众被隔离在了一个比较远的距离。
  在民众眼中,奥尔雷特一世是个欢乐的胖子。
  他热衷于各种娱乐活动,尤其喜欢夸张的庆典,在这一点上,他是一个完全的圣洛克人。在他统治的将近二十年时间里,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舞台、宴会、斗兽场以及竞技场的乐事上,可想而知,他的政务处理是多么的糟糕。
  罗斯的贵族非常厌恶奥尔雷特一世,但是圣洛克城的贫民却同情他,因为他不但带给了他们那么多欢乐,而且免费给他们提供果腹的面包和劣质葡萄酒。
  圣洛克城的人喜欢让自己过得快活,对于让自己不快活的人和事通常都缺乏必要的宽容。
  就比如现在跟在他身后的那一大群衣饰华贵的贵族,有一部分的脸上就很是不以为然。
  有一个看起来有些脸熟的人身边聚集了一群人,与旁边那一小群人之间泾渭分明,还有一些人则两边都不靠近。
  奥尔雷特一世胖乎乎的身体居高临下的坐在一个装饰着金百合花的椅子上,而那个椅子连同托着它的平台被一头大象驮在背上。
  第一眼看到这头大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熟悉感,它甩了甩鼻子,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立刻把它认了出来。
  其实我没有想到,与大个子的再会是在这种场合。
  我一直以为它肯定留在了草原上,穿行于草丛与稀树之间,随着季节的变化,在广阔的草原上不停地迁徙。
  而现在,它巨大的头上戴着一个缀满了各色宝石,掺入金线织成的锦缎织成的华贵的视频,宽阔的背上不见了小金毛,而坐着一个看起来很滑稽的人类。
  很明显,大个子也认出了我,它有些激动地把鼻子甩来甩去,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用温和的眼睛亲切地看着我。
  它旁边的几个象奴紧张的看着它的一举一动,有一个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鼻子,塞给它一个苹果。
  看来他们很怕老大暴走。
  其实大象是一种脾气很温和的动物,所以才会被他们这样驯养,而我以为,要把野生的大象驯养起来,绝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我没有理会那正装模作样的与老大和金毛交谈的奥尔雷特一世。
  老大和金毛有些不自在的看了一眼大个子,如果我没有看错,他们应该也已经认出了这个老朋友,而且对于在这种情况下的见面感到有些愤怒。
  我注意到奥尔雷特一世感兴趣的看了看我,用手指着我,与老大和金毛说了什么。
  他对老大和金毛的回答并不满意,只是不以为然的摇摇头,然后宣布,凯旋狂欢正式开始。
  接下来连续两天的狂欢,不仅仅是为了庆祝老大和金毛的凯旋,也是为了庆祝酒神节。
  在大广场的高台上,奥尔雷特一世装扮成酒神巴尔罗斯,戴着挂有葡萄枝条编成的皇冠,葡萄的卷须垂下来与他戴着的金色假发混在一起,他端起一杯葡萄酒,在众人面前一饮而尽,然后高高举起杯子,围观的群众一阵热烈的欢呼,等待已久的狂欢和放纵的酒神节开始了!
  老大和金毛是如今炙手可热的新贵,据说还得到了洛蒂亚公主的青眼有加,罗斯帝国的权贵们都在看着他们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就不清楚了。
  他们接到了许多的宴会邀请。
  就连帝国第一大臣以及他的死对头财政大臣莫里斯·阿尔特都向老大和金毛抛出了橄榄枝。
  老大和金毛谁也不拒绝,挨个参加,当然,也完全不表态。
  沾他们的光,我也成为了一个知名人物,所有的圣洛克人都知道了凯旋归来的将军身边有一只形影不离的白狼,而且还在以前的谣言基础上继续添油加醋,比如金毛曾经说过我和他喝同一个母亲的奶水长大的,现在变成了,金毛是被我的奶水喂大的,所以我们现在才这么亲密!
  我的天,难道他们眼睛瞎了吗?我是一头公狼!
  第三天,他们被奥尔雷特一世邀请参加了一个晚宴,而且是在奥尔雷特一世当皇子时候就建成,之后一直扩大规模,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