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作者:未知      更新:2021-11-26 10:08      字数:13031
  i
  look于2001年8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新来的编辑几乎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学生,都酷爱打扮。我的感觉是成了一个外行老女人。我和她们的对话经常是这样的——“这是什么?”我问。
  “这你都不知道?!老大?”晶晶秀气地说,“这是swarowski出的贴在身上的颗粒水晶,现在特时髦。可以保持一周,洗澡也不会掉下来。”
  “这是干吗的?”我问。
  “这是hr刚出的精华素啊!”美容编辑王靖解释道,“你不用精华素啊?那你怎么保养皮肤啊,老大?”我拿着一个橙黄色、像眼药水形状的瓶子左看右看。
  “这么着开。”王靖站起来给我示范,她当过服装模特,个子至少1米78,她给我解释美容产品的时候,我不仅自我感觉笨,落伍,还有点矮。
  “这怎么穿啊?”我看着一件件有很多穗子,带子的衣服,傻呵呵地问。
  “你得把自己捆在里面,”穆玲,又是一个1米78的女孩,我们的服装编辑给我解释道,她打量了一下我的身材,然后非常理智地说:“不过你这个身材不是特别合适,我给你推荐别的款式吧。”
  必须承认,在这些孩子面前我已经过时了。
  朋友还是老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月的事情,正是i look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了班,我和小雪一起到松子,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就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自从她当了主编后骂她的人太多,而我最伤她的地方是没有百分之百地信任她,在所有闲话中间我的立场总是在摇摆,一会儿说她好,一会儿又要她给编辑部检讨,我太委屈她了。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我到了i look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想哭,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小雪这孩子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那时候真是比较闲。正好是亚洲金融危机,作投资的人都跑了,我们这些作投资顾问的人也就闲下来了。我和标准国际的三个合伙人都不属于那种非常有饥饿感的商人,活儿少了也不是特别着急,大家决定这样也好,歇歇脚,我们的生活态度特别端正,活得也特别自在。那时候天天晚上和一群朋友聚会,其中有两个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女人,小雪和廖文。
  小雪是i look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
  look写文章。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如果说是美国咨询公司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员我也会信。她的打扮非常雅致,一身深咖啡色的呢子改良中式服装,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没有任何错误,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这顿饭我坐在她旁边,使劲和她套词,想搞明白她的来龙去脉。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倒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一个小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有一次小雪走后我们母女俩开始议论,都觉得小雪真是独一无二的,我妈妈想了想说,但是她命苦,要靠自己,靠不上别人。其实我妈妈根本不会算命,只不过酷爱看相,偶尔也装一回算命先生。但是小雪还是让她说中了,这姑娘是个靠自己的勤奋奔出来的孩子。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那年的春节我们是一起在我妈妈家过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郭方我们已经非常熟了,廖文是那天被朋友拽来的,我们都见过,但是不熟。那天晚上胡闹到半夜,我妈妈过了年就去睡了,我们就开始喝酒、跳舞,玩得非常开心。第二天所有人又凑在一起说没有玩够,还要出去再玩,就决定初五、初六的时候去北京郊区的九华山庄。
  我们到了九华山庄的第一个晚上,我、廖文和郭方都喝醉了,我记得跟郭方跳舞,记得廖文抱着我说:“洪姐,你的鸟语怎么说得这么好啊!”还记得我坐在冰箱顶上自言自语地说:“这边风景独好。”可能那天晚上只有小雪没有喝醉,笑呵呵地看着我们胡闹,还帮我们收拾残局。她是我们四个人里头脑最清醒的。第二天大家在冬天的阳光里晒着,聊点心里话,在这以后我们都互相帮过忙,廖文帮我写文章,我帮她找钱作画展,郭方帮我们组织活动,她的餐厅阿仙蒂刚开张的时候我们轮班去做托。而小雪和我干脆成了同事。
  2000年春天,我把小雪拉到i
  look作时尚编辑。那时候我已经一点闲情都没有了,反而跟上了弦差不多,由于我在标国的三个合伙人非常痛快地把我们集体的钱拿出来支持我,我的压力就更大了。开始一起工作以后,我们马上发现,我和她在很多地方意见不一致:她是主流,我是另类。这种冲突在我们对图片的选择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她喜欢唯美的,非常黛安娜·弗里兰的照片,我喜欢前卫的,非要把弗里兰彻底毙了的i…d类的照片。我们之间的关系朋友的分量逐渐少了,工作的分量越来越多了。我们天天都是在讨论内容,我变成了一个会骂人的、独断的恶女老板,她成了一个少不了受委屈但是非常倔的时尚编辑。在我终于认输,把编辑大权全部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当年九华山庄那样的聚会了。在此其间,我只有一次非常偶然地去她家“蹭饭”,但是坐下说的话题全是工作。我惟一的安慰是小雪前几个月得意地说:“我挺得意跟别人说,你当我的出版人。”我知道小雪和我在一起工作和我们当年的友谊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找回原来天天和我一起鬼混的那个朋友。
  小雪说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d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型再或者顶多是棱型,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呈列如下。
  ★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
  look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
  look世界都市》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六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
  ★将“骂人”进行到底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有一阵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c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小雪说洪晃(二)
  ★新房子,旧房子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著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在这间小屋里我饱尝了晃的好厨艺,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的是西式做法的中国面条,不知道她将红烧r和什么西餐作料搞在了一起做的卤,特别香。
  近几年北京的房地产业越来越火,出现了各种设计师的各种新想法的样板间。有一次,陪朋友去看一个据说大师设计的样板间,售楼小姐煞有介事地讲解说,现在最新的设计理念是主卧的洗手间不再封门,和主卧连成一体;而敞开式厨房和客厅连成一体……我当时就有点幸灾乐祸地对小姐说:不是最新的设计理念吧,我好几年前就在琉璃厂一个小院里见过了……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个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做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从这个房子开始,我觉得这两个酷爱设计的人开始向“不实用的设计”发展,屋子里总有一两件不知道干嘛用还费死劲弄进门的东西。
  比如在客厅里有一块大概直径有两米的大石墩子,我也没记清是两人谁送谁的生日礼物,从市区一个拆迁的老院里淘来,价钱很便宜,因为太重只好动用大吊车运到乡下,运费比石墩本身的价钱贵好几倍,最要命的是因为石墩本身的体积和重量,必须在房屋还没有封顶的时候直接用吊车吊进客厅,并且一次性摆好位置,否则四五个小伙子也根本搬不动它。总之,现在这个大石墩子已经得意洋洋地占据了客厅的主要位置,上面是主人随意放的一些干花之类的摆设。我第一次见到石墩就一针见血地问晃:你以后要搬家这玩意怎么弄?把房顶拆了才能搬走!晃和男友一起摇头,说不知道怎么办,到那一天再想办法,当时买它的时候谁都不信我们能给它运到昌平来,现在不也运来了……
  这个昌平的小院得了主人两年的宠,主人已经又有新想法了。大概晃实在不堪忍受每天来回三个小时的上班车程,如果碰到雨雪的坏天气就要半天的时间花在路上的痛苦,终于决定还是在城里租个公寓平时可以安身。晃很快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因为房子是人家的,装修也是现成的,所以两人的设计情结没机会发挥,很是郁闷,只是在客厅里做了一个巨大的金属和木头相接的桌子,大得能打乒乓球,晃开始热情邀请我们的编辑去她家里拍片子,说在这张桌上可以拍静物。我始终不知道这张可以睡人的大桌子平时干什么用,当然它是在客厅里做的,也搬不出去,除非把桌子拆了。
  这间公寓显然不太合晃的胃口,所以不到半年她就找到了新的目标。这就是一间废弃的400多平方米的工厂厂房,晃和男友一时兴奋得像当年在昌平买了那块地一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动不动就邀请亲朋好友去她们家的“厂房”参观。同时浩大的装修工程再次启动。
  很块,又一个loft风格的新家诞生了,200多平方米的客厅大得有点让人晕,迄今已经成了party的专用场地,去年我们公司百八十人的chrismas
  party就在晃家的客厅里举办,并且有朋友在这里还成功组织了一场电影的新片发布会。
  当然,两位主人的“不实用设计”依旧在继续,现在在客厅的一头,已经竖立起来顶天立地的四个像秋千一样的方形铁架,上接房顶,下入地面,有一根钢管为轴,人可以坐在上面旋转,我惟一想到的用途是如果在晃家做时装show,模特倒是可以坐在上面秀一下。至于平时,大概只能是自己
  解闷用了。
  小雪说洪晃(三)
  ★不做作的爱情写一个女人的故事,你即使不说她的事业,她的家庭,怎么也要说说她的爱情。
  在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对于一个“好女人”的爱情观的定义很简单:你要从一而终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男人,最好让一生如一日;要是你恰好不那么幸运地结过不止一次婚,你也最好将自己收拾得在外人面前像一个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女孩。我不知道晃的爱情教育是怎样的,在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从不忌讳的她的离婚,她的旧恋情和新恋情,并且总是可以以一种大方自在的甚至有点儿自嘲的口气提及自己的婚姻。
  你可以从晃的口气中听得出来,她对自己的选择从不后悔,爱过就是爱过,吵过就是吵过,分开也就是分开了。婚姻在她身上是个越来越模糊的概念,也许是因为她对婚姻越来越不刻意了。
  我听到过不止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性朋友,都说,洪晃是他们一生中认识的女人里最聪明的一个,她的智慧和幽默感足以和一个男人抗衡,所以和晃谈话是一种享受,交流起来也很容易。事实上在我们交往和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我已经深深领略了晃作为一个女人的出色。
  我私下里曾经很困惑,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呢?后来发现,对男人来说,晃在生活中是个很容易“打发”的女人。因为她经济上的足够独立,对所有的奢侈品已经可以轻松地自给自足,她的男朋友不必为女朋友今天要月亮明天要太阳而头痛;因为她头脑的独立,她可以明明白白地为自己在事业上做任何一种决定,而不劳神男朋友每天听女友絮叨在办公室里的挫折;因为她个性的率真和简单,她几乎没有女人的“小肚j肠”,她的男友因此省心很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恋爱中的洪晃和大部分女孩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概脾气烈的人看上的都是表面温和,实际上脾气也是一点火就着的人,所以也会看到两个人很认真地吵架,在两个城市用长途电话“吵”上几个小时。我赶上过一次,晃一直在用电话和男友“理论”,手机电池用光了,接着用座机,从我们出去吃午饭到我们回到酒店,晃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表情丰富地对着电话大呼小叫,当然,依晃的语速和反应,男友也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儿。还有一次,往她的昌平小院打电话,拨通电话先是一片嘈杂声,然后听见晃说“对不起,这个电话坏了”,于是听到小跑的脚步声,又换了一个电话,晃又说“好像这个电话也坏了,我再换一个……”第三个电话也还是听不清楚,后来晃说真是不好意思,两人吵架总是互相摔电话,所以家里的电话都不太灵光了,然后自己哈哈地大笑,说家里的一个小花瓶、小水杯都是俩人费心思挑的,只有电话是随便在商场里买的,最不心疼。
  这样的小故事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这一阵子倒是听不到他们两人的吵闹声,除非是在装修的问题上,两人都自诩为“大设计师”,都视室内设计为自己的最爱,是名副其实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并且都很难说服对方。
  晃是一个很享受自己爱情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不用“猜测”的女人,脸上的幸福和心中的幸福永远步调一致。而这一点,其实是挺难做到的,需要一个女人有不做作的本性,还需要她有真的爱情。
  和洪晃虽然认识六年,共事两年,写到这里时我对这篇文章心里依旧非常没底,晃是一个故事太多的人,以至于当我提起笔时,脑子里闪现出许多缤纷的画面,哪一个画面又都无法定格。我不知道当年晃的父母为她取名叫“晃”,是不是预料到了她后来“晃”的天性——一个可能一生都会特别活跃的人。
  凡事讲究气氛
  我和我妈有个共同的毛病:干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气氛。我妈写书之前要买新的文具,把桌子收拾干净,泡杯好的碧螺春。后来越发不可收拾,干脆在青岛买了一个小小的公寓,写东西就去青岛,看着大海写。这才有气氛。我呢,是办公司必须热闹,我希望一个公司里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该吵架吵架,该高兴高兴。最快乐就是公司内部有两个人谈恋爱,成不成无所谓,最怕的就是人事纠纷,一点都不好玩,特别破坏气氛。
  我们公司除了我比较闹以外,还有四个小祖宗,三个天天来上班,一上班就得和我理论点什么,还在一个我实在受不了,让我请走了,以自由撰稿人的方式给我们找麻烦。伊伟是《名牌世界·乐》的主编,这是一本城市指南,非常实用,有很多好看的短文章,绝对够一个月在咖啡馆、床头和马桶的阅读量。王勇是i
  look的美术总监,性子慢得跟蜗牛差不多,我和小雪都经常跟他急,但是他当然更喜欢雪姑娘那种温柔的威胁,我跟他急也不管用,他已经有七七四十九招等着我。戴政是技术部的负责人,天天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也不知道他干些什么,虽然他不是搞技术出身,但是已经学会了用所有中、英技术专业词汇来吓唬管理人员,知道我在听不明白的时候只好听他的。曹鹰是最早参加i
  look的,还参加过无数失败的策划。我头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从来没办过刊物,现在说话却经常是“圈里人”“圈外人”的字眼。
  我要不是真的缺字,绝对不敢找这四个小祖宗帮我写稿,第一,没什么好话,第二,肯定拖稿。果不出我所料,没一个准时的,除了戴政。伊伟和王勇说得比较实在,离他们本性不远,面子给足了,但是该说的也说,就是没敢狠狠地说。戴政的东西让我删了不少,他把我逗他们玩的脏笑话几乎都重复了一遍,也亏他想得出来,记得住,这些东西我不删,这本书就别出了。曹鹰的东西属于他平常最掉链子那种作品,不靠谱。我一看就知道这孩子又缺钱花了,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催稿费的味道。
  这章让这三个小祖宗先杜我的撰,然后我再杜他们。
  伊伟说洪晃(一)
  洪晃是我老板,这是我下面这五千字的基本背景。我将要提到的任何事情,这是理解的一个基本前提。
  四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刚为杂志的事情吵吵了一顿,原因是洪晃要把一个客户的连续5页广告放到新版第一期《名牌世界·乐》的《封面故事》里。那个广告的要求是这样的:
  连续4个放在右手页中间的六分之一广告,接最后一个右手页的整版广告。按我的经验,这东西放到封面故事里会很难看,而且不仅仅是难看这么简单,它还会彻底摧毁一期杂志最大选题的内容和节奏。但按照当时洪晃的思路,这东西再难看也比不过钱的好看,所以,我们俩就当着一大帮人在公司里打起来了。
  洪晃是个很有艺术鉴赏能力的人,这一点我后面还要提到;同时洪晃还是一个天才的大sales,从来不掩饰对钱的热爱。通常是人都有这两方面的特点——跟在艺术后面p颠儿p颠儿的和跟在钱后面p颠儿p颠儿的,但人前人后的,总会对前者表现得大张旗鼓,对后者就得有所收敛。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洪晃不行,她不嫌丢人,喜欢什么就大呼小叫一往无前,这就让她旁边的人很为难,因为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小伎俩不大派得上用场。这种情况有点儿像三伏天穿梭在东京、香港写字楼之间的马路上的那些公司职员,天再热也一身职业套装事事儿地穿着。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热,但是看见穿t恤短裤的还是会不屑,可文明社会不就是这么构成的么?偏偏洪晃喜欢把你拉到乌干达,那地方夏天也就一块布裹裹对付了。都是40度的天气,一个香港人西装笔挺地往乌干达农民跟前一站,肯定能体会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洪晃跟我说,她就要这么上广告,完全就是一乌干达农民。而且那种无赖劲头明摆着就是在跟你说,怎么着吧,反正我比你丫凉快。
  在这里我需要c一段说明,就是本文的所有粗口都来自对洪晃的观察经验,每个人有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我不知道洪晃的英文和法文是哪一路子的,但洪晃的中文绝对是比较粗俗的那种。洪晃说粗话的时候比较像她自己,偶尔温文尔雅起来我总不太习惯,觉得她憋着什么坏,肯定是要y人一道,所以才那么委屈自己。我加上这句话的目的是给本书的编辑看,因为我也没把握写到后面又会想起洪晃说过的哪一句不大文雅的话来,所以事先拜托编辑,为了主题的需要,千万别随便把里面的粗口删掉。
  回来说那个广告。对一个做杂志的人来说,广告这东西除了能给你带来钱这一点之外,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但哪怕就从“带来钱”这一点来说,广告就已经足够可爱了。
  而我和洪晃的分歧在于,你应该为可爱的东西支付多大的代价。比如说,我觉得封面故事的代价就太大了,因为杂志还指着它卖呢。除非这一单广告收入够抵得上这期杂志的销售收入。进一步说,就算抵得上,对读者评价杂志的影响怎么算呢?
  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版人和主编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这事儿恐怕很难完全摆平。一方面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另一方面对出版人来说这本杂志全卖成广告才好,而对主编来说最希望的是人家说,你们杂志真好看。从职业的角度讲,主编的意思有点儿像职业经理人,所以最后当然要听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为我觉得那样上广告对杂志的损失太大,得不偿失,而一旦你的丫头有了前科,再找婆家总不如黄花闺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愿意跟丫头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银子再说,有人要亲一下,然后再在姑娘肚皮上签个名,那也行。我们两个的分歧就在于,我觉得肚皮上的签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签字的是咱们女婿,否则还是再忍忍的好。而洪晃觉得,第一,未必就洗不掉,第二,就算洗不下去,将来的姑爷也未必那么介意。其实出发点都是一样的,就是盼着把闺女养成人物嫁个好人家儿,但是在怎么教闺女方面,我们打起来了。
  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们俩也没完全达成一致,只能是来来看。以后这种架我们还得常打,打出来的结果往往比假模三道地商量或者叫“探讨”出来的东西更接近真理,但是更多人选择不打的原因,是接近真理的过程容易伤感情。跟洪晃打架的好处是,她不小心眼儿,只要你说得还有点道理,当时脸红脖子粗,明天见面就都忘了。再过两天甚至就成了饭桌上的笑话。这年头大家心浮气躁睚眦必报,小心眼儿的男人都一抓一大把,赶上个女人可以这么大大咧咧,确实比较难得。其实和洪晃吵架需要的主要不是勇气,是智力和判断力,就是你真的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一点很重要。
  具体到那场争论结果,是洪晃拉着美编在电脑屏幕上把那单广告比划了一下,终于放弃了。说实话,那东西放那儿实在太难看了。前面说过,洪晃对钱有强大的热情,但是她还有艺术鉴赏能力,开过画廊拍过电影自己也写东西,一句话,这个女人有脑子,所以即便有时候小不讲理,也反不出大边儿去。
  下面说说洪晃的脑子和前面说过要提一提的洪晃的艺术鉴赏能力。先说艺术鉴赏能力,这个比较好说。
  洪晃最早弄的一本杂志是“《i
  look世界都市》”,里面的文章我还记得一点儿。比如有一个是刘索拉的说美国爵士乐的专栏,我还见过一篇文章是说“哥特”式建筑的,而且是一篇“下”,这说明之前至少有一个“上”,弄不好还有“中”。在我见过的时尚杂志里面,这篇文章对“哥特”艺术的说法是最具专业水准的,惟一的问题是,它并不适合一本时尚杂志的调子。
  我没有挤兑时尚杂志的意思,但是显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时尚杂志并不是办给有脑子的人看的。我不想冒犯读者,但我真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白痴,谁会指望到一本时装美容杂志里接受一本正经的艺术史教育,而且还是“中世纪”的?
  伊伟说洪晃(二)
  现在看来,洪晃当时正沉浸在所有脑子里充满自以为是想法的艺术爱好者办杂志的误区里面:我要办一本有思想有品位的杂志,它本身就得是一个艺术品和思想家。其实真的艺术品总是好长时间都卖不出好价钱,而很多思想家终其一生都营养不良,或者孤独到老或者退而求其次找一个文盲老婆了此残生。总之,洪晃当时很丢人地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艺术青年所能拥有的全部幼稚想法和理想冲动,而缺少对杂志市场庸俗本质的基本判断。
  当时洪晃办的杂志没别的毛病,就是通篇都是这种“惟一的问题”。其实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洪晃也不是第一次摔跟头,我记得她讲过一个故事,起头说的是“拍电影开画廊都是千万不能干的事”,因为比办杂志烧钱多了。支持这个判断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回拍一个械斗的群众场面,把四里八乡的老乡们都拉来了,两边都举着铁锨摆好了架势站在山谷里就等开拍,山头上的摄影师突然要上厕所,把机器一架先闪了,偏赶上不知道谁和摄像不对付,成心冲着底下一嗓子“开始”,漫山遍野的老乡们立刻一声呐喊,高举锹锨锄头上满弦似的跑起来。因为和老乡们是讲好了的,每个人跑一趟就是10块钱,这边导演一看不好,赶紧举着大喇叭喊“别跑,这次不算”,但老乡们哪管那些,跑完这趟再说……这个故事让洪晃讲起来比这么写着有意思得多,说得你眼前真有万马奔腾,最重要的是洪晃说起老乡们撒丫子就跑的时候那股惟恐天下不乱的劲儿,是我见过的口头艺术的最高形式,也是我对拍电影这件事最直接的感性认识。
  尽管如此,在很长时间里洪晃充沛的艺术创造热情构成了她不断s扰编辑部的理由,这种经常性地爆发出来的冲到第一线的冲动,在症状上表现为强烈的编辑情结和美编情结,站在苹果电脑旁边比比划划,这张图大一点儿,那个字用大黑怎么样,或者仿宋,要不换成中等线呢……
  洪晃还自告奋勇当过杂志的栏目编辑,而且每期一定因为晚交稿被罚款。i
  look前不久全体去了一趟青岛,经费基本来自内部罚款,里面就有洪晃的基本建设。我替《乐》约过洪晃的电影评论,她当时挺兴奋,一口答应,条件是我给她拿盘,她给我写东西。洪晃信誉很好,交不了稿就交罚款,每天50块钱的罚款连交了3天,而且很有继续交下去的架势,弄得我自己都觉得怪没劲的,说什么也不让她给我写东西了。
  洪晃的艺术热情是被一次一次的残酷现实粉碎的。有一回i
  look的美术编辑弄了一个选题叫“菊儿胡同的大丫二丫和三丫”,找的三个模特分别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这种天马行空玩概念的东西当然很拽,但是很容易激怒读者,让他们觉得杂志在拿她们开玩笑,事实是那个选题在激怒读者之前先激怒了评刊的众编辑,这件事好像让洪晃很沮丧。但是这些事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就是让洪晃越来越接近一个真理,你的杂志一定是给人民群众看的,所以个人爱好和品位要服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要求。
  后来这个朴素的道理化成了洪晃告诉我的一句话,这是我在洪晃那儿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编辑永远无法避免自我欣赏甚至是自恋,好编辑和坏编辑的一个区别往往只是能不能时刻提醒自己别陷到自恋里去就是了。这个问题洪晃是这么跟我说的:“你如果喜欢自己,别办杂志,写书去。”很有道理。
  洪晃的模仿能力惊人,像前面提到的学个把群众场面什么的,只是一般发挥水平而已。这部分我不说了,因为很多人都比我更有发言权。兴致上来逮谁学谁而且最可怕的是学谁像谁,所以能在她身边待得住的人,应该都是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洪晃自己的心理素质也极好,这就让大家在一起比较轻松。有一阵洪晃和宁瀛去拍一个什么电影,中午回了一趟公司,我正好撞见,那是我见到的最有戏剧效果的洪晃。穿着一身很没落贵族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戏里给安排的,没来得及脱下来,脸上的妆不知道是谁给化的,几乎就要把洪晃化成一个美女了,这给洪晃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那张脸怪怪的,无论如何肯定和洪晃没有任何关系,像从哪儿借来的,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次事故。
  洪晃自己显然也很不好意思,在公司里鬼鬼祟祟的。最要命的是大家都刚刚吃完饭上来,正好是头脑不太清楚又总想说几句话的时候,迎面碰到老板这个样子,和平常的情况迥异,总得习惯性地发表一点意见。结果那天中午洪晃在公司里遭到了各种热情洋溢的表扬,从“漂亮极了”到“漂亮多了”,我在旁边听着实在不像话,又同情洪晃又同情那些发表意见的同事,洪晃是为朋友帮忙,所以才容忍化妆师把自己作践成这样,这正是洪晃敬业精神的具体表现之一。按我的理解,同事们即使称赞,表达的也应该是对洪晃献身精神的敬意,而不是什么漂亮不漂亮之类的东西。非要说,那绝对是我见过的最难看的洪晃。但考虑到公司当时的舆论气氛,我还是很小心地闪了20分钟,尽量回避和洪晃的正面遭遇,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一个人给弄成那样实在是太惨了。但最后一个不留神还是在洪晃马上要走的时候和她正面遭遇了,当时的情况是,我如果装出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显然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