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作者:柒白公子      更新:2021-09-28 09:14      字数: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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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感觉华钰这货越来越有练轻功的天赋了?”
  这是常青峰的错觉么?
  怎么觉得华钰跑的越来越快了?那脚步越发的轻盈了?
  “我方才与琉曦商议治疗师尊的器具该是画好了,我先去看看了。”
  叶凌月一溜烟的也跑没了影。
  实在是怕了常青峰的烧鸡了。
  “小月,你来的正好,东西已经画好了。”
  见叶凌月仓惶之下闯了进来。
  琉曦还以为叶凌月是忧心那些器具的模型呢。
  “这么快就好了。”
  没想到真的好了,叶凌月便上前去看。
  “这丹青笔法绝妙,完美还原,想不到琉曦不只医术无双,精通诗词歌赋,还做的一手绝妙丹青。”
  叶凌月前生手父亲影响酷爱丹青,因此颇有研究。
  “我不擅丹青之法,这画是我口述,五殿下执笔的。”琉曦摇了摇头,实诚的解释道。
  “原来是五殿下的丹青,琉曦说过你的丹青乃是世间一绝,果真如此。”
  萧翊面上顿时尴尬了许多。
  琉曦私下里,竟是会如此的夸奖自己么?
  “这图纸我就先拿走了,不打扰你们了。”
  收了图纸纸糊,叶凌月便离开了此处。
  准备着手一一打造琉曦所画下来的这些器具。
  这些器具,大多小巧精妙,虽然形状各异,但单单只是这图纸,便能看得出来这构造可谓是巧夺天工。
  叶凌月若是能够再活过几千年,能到一个叫做华夏的地方,便会知道这样一套刀具有个专门的名称——手术刀。
  华钰不只是拿了常青峰的烧鸡,还偷了老大的一壶酒。
  找个处僻静之地,便邀凌九凛一同享用。
  “来大凌,这可是常大哥最拿手的好菜,你也尝尝。”
  华钰掰了一只大鸡腿塞给了凌九凛。
  凌九凛正觉得华钰的此番操作有点迷啊,就看见华钰这么一个出生极好的少年,坐在地上就已经开吃了起来。
  凌九凛内心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以前的华钰衣食住行,皆会选择顶好的东西,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就连出门,也是香车侍女,一个不落。
  如今……
  一言难尽。
  “还有这酒,这酒可是我偷拿老大的,师傅还不知道呢。”
  麻溜的也给凌九凛倒了一杯。
  酒香宜人,竟是上好的灵果酿出来的灵果酒。
  “这样的灵果酒,怕是重金难求。”
  难怪华钰这样的人都学会偷东西了……
  “那是自然,想当初本少爷还在永夜皇朝当纨绔子弟的时候都没见过几个人能买得起这等灵果酒的,我们老大一出手,那就是几十上百坛,全都用来孝敬师傅了。”
  如此上等的灵果酒,如此大的手笔,还不是因为自己嗜酒如命。
  只因为知道十长老这个师尊是个好酒之徒。
  当真是孝顺。
  “叶师妹对十长老,若说如待亲父一般,也不为过。”
  立即都不禁心生感慨。
  “师傅也很疼老大,经常都跟疼女儿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老大是师傅流落在外的亲生女儿呢。”
  “你怎么不吃啊?”
  说着,华钰还不忘了将凌九凛拿着鸡腿的那只手往凌九凛的嘴边推了推。
  这可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才拿出来的。
  怎么能不吃!
  凌九凛向来不喜欢这类油腻的食物,奈何华钰盛情难却,只得咬了一口。
  不曾想……
  外酥里嫩,肉质细嫩却挺有嚼劲,酱汁香味浓郁,咸淡适口,肥而不腻,着实是世间难得的美味。
  “的确很好吃。”
  一向对口腹之欲没那么高要求的凌九凛也不得不实诚的夸奖一句。
  华钰喝了口酒之后,连皮带肉,也咬下了一大口烧鸡。
  “就是这个味道,常大哥的手艺就是没的说……”
  只是老大不在,常大哥下厨的次数就少了。
  也只有老大在的时候,常大哥才会愿意花费时间去做难做的烧鸡。
  “你说的常大哥,是今天追着要砍你的那个人么?”
  “对啊,你也认识啊?”
  华钰一边吃着,一边点了点头。
  “不熟。”
  在那件事之前,他与常青峰可不认识。
  即便之后,也很少见过。
  不过,还要身兼烧饭做菜?
  这是哪门子的护卫?
  确定不是大户人家的丫鬟婆子才会做的事情么?
  “还有这酒,香醇无比,你也赶紧喝,下次要是再偷拿出来可就没这么简单了,要是给常大哥看到,估计又要提着菜刀满院子追着我了。”
  “那你明知道他会提着刀追着你跑,你还拿?”
  凌九凛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华钰分明打不过那常青峰,却还敢如此当着常青峰的面拿东西,这不是在挑衅常青峰么?
  “老大都回来了,我才不怕他。”
  要说谁能治得了这常青峰,叶凌月当之无愧第一名。
  华钰说着,面上还很是得意。
  “不过说起来还是你最后关头良心发现了放过我们老大,不然我真的要以为你泯灭良知了,连我们无辜的老大也不放过。”
  叶凌月在女子之中,也算是杀伐果断之辈了。
  “无辜”二字用在叶凌月的身上可不合适。
  果然,亲朋好友看人都是由滤镜的。
  就连从前不这么觉得的凌九凛,此刻也这么觉得了。
  “我很想知道,若是我真的杀了叶凌月,你真的会放弃我这个此生挚友么?”
  这是凌九凛很想知道的。
  他的朋友本就不多,但华钰绝对算得上是一个。
  华钰很是纠结。
  本来因为生死战一事,他着实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甚至还因此去找过凌九凛。
  但凌九凛与叶凌月,两个人,于他而言,都很重要。
  “你年纪轻轻,修为极高,是同辈中人的佼佼者,但海外一行,你救了我,我感激你。”
  “你也救了我。”
  凌九凛笑了笑。
  那时候若非是华钰冒死将他藏在了船上带回了永夜皇朝,只怕他已经伤重不治身亡了。
  哪还来的什么天才少年。
  “是啊,你我二人,因为此事,互为知己,那时候,我就决定,将你当做此生挚友,一生不变,你说你不曾有过朋友,而我虽然声名狼藉,但还有两个朋友,虽然都是其他人严重的废物,但却是我的知交好友,我不曾对你藏私,一一介绍给你认识。”
  “后来得知你在蕴灵宗,我求了爹,才跟老大一起来到了这里,却没想你在这里更加声名显赫,我和你好似不是一路人一般,想见一面,更是难如登天。”
  “我从未如此想过!”
  似是生怕华钰多想,凌九凛赶忙解释了句。
  “我知道啊,要不然你那天就不会见我了。”
  “可那日见死不救之事,我很抱歉。”
  挚友有难,他应当出手相助的,却因为姑姑……
  “我不怪你,我知道,那不是出于你的本心,再说我看见你想出手帮我了,所以我和老大才将此事担了下来,就是为了不连累你。”
  华钰可以原谅凌九凛的见死不救,甚至是倒踩一脚。
  但却决不能原谅凌九凛杀了叶凌月。
  因此凌九凛放弃的那一刻,华钰心中不只是松了一口气。
  更是因为不用死去两名挚友而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