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九怀叹了口气,下巴朝隔壁点了点。
元墨顺着他的指点望过去,吓了一跳。
隔壁是原是第一乐坊会真楼,后来夏婆子遭了事,另外给人盘去重新开张,虽比不上当日盛况,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亭台楼阁处处精雅华美,在北里也算得上是头一份的。
可现在,那傲视京城的、富丽高轩的主楼,已经成了一具焦黑的空壳子,被烧了个彻彻底底,还不时冒出一缕零星的青烟。
“怎、怎么回事?”元墨呆掉,“你烧错了?”
“这还能烧错?”姜九怀在她脑门拍了一记,没好气,“我买下它了。”
元墨捂着脑门,迟钝地运用起被宿醉搅成豆浆的脑子,吃力地想——
姜九怀买下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却跟她说是烧红馆。
难怪要拉她去城墙上看,隔那么远,谁分得清?
“你……骗我?”元墨总算明白过来。
“我要真烧了红馆,你还能嫁我?”姜九怀半是无奈,半是叹息。
他原以为红馆是她最重视的东西,说不定可以逼她就范,黑蜈蚣对这个思路表示了极高的崇拜,并发散开来,建议他还可以把红馆的人抓起来,元墨不点头,就杀一个,还不点头,就再杀一个……
然后黑蜈蚣就被他赶出了京城,继续滚回他的水路上了。
其实不用在红馆杀人,单是从皇帝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助攻,让元墨嫁进姜家,只要他愿意,终有一天,元墨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连红馆都没能让她动摇,说明她是真铁了心,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回心转意?
夏末秋初,早上的阳光清冽极了,照在元墨的脸上,她的每一寸肌肤好像都会发光,连那毛茸茸的额前细发,都被染上了一层碎金。
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最好最好的人,他怎么能让她有一丝勉强,受半分委屈?
“不嫁便不嫁吧。”他身处高位,世间一切都任他予取予求,但这一次,她教会他什么是放手,他轻轻抱住她,抱得轻而暖,如同抱住这世间最最贵重的珍宝,“即便不嫁,你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依然会用一生来爱你,哪怕不能以丈夫的身份。
“阿九……”元墨眼眶发红,心头哽咽,再也忍不住,扑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爱你,最最爱你!”
我永远也不会像爱你这样爱上任何一个人,我永远永远都爱你,虽然,不能用妻子的身份。
阳光洒在北里,洒在庭院,洒在两人身上,光芒晕在两人发上,仿佛在空气出凝出一道彩虹。
“是什么?”
姜家书房,一屋立在当中,红缎从上到下遮得严严实实,正是姜九怀送她的礼物。
元墨捏着红缎子,又是好奇,又是兴奋,看看这高度:“该不会是个人吧?”
但显然是胡猜,是人哪能这么僵立不动,一点气息也没有?
“是你一定会喜欢的东西,而且是最喜欢的。”姜九怀微笑,“掀吧。”
元墨一咬唇,用力掀开红缎。
红缎如云般飞离,满屋金光耀眼。
是人像。
黄金人像。
元墨张大了嘴,两只眸子“叮”一下全成了金色,本能地牙痒痒,想去咬一咬。
“不用啃,十足真金。”姜九怀在她身边悠然道,“喜欢么?”
“喜、喜欢……”元墨的声音像是迷梦一般,“这得……多少两?不,多少……斤?”
“两千四百二十一斤。”
“两两两两……”元墨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这个数字吐出口,淡定!你是公主!你有采邑的!
她喘了好几口气才缓过来,“这数字有什么讲究么?”
“没什么讲究。”姜九怀道,“这是照着我的身形体重打的,换成黄金便是这个重量。”
元墨睁了睁眼,迅速地看向金像的五官。
姜九怀,“你该不会没发现吧?”
这这这怎么能怪她?这么大一坨黄金摆在面前,谁还有空看脸啊?
现在一看,果然塑得惟妙惟肖,赫然是照姜九怀的模子来的,那嘴角上翘微微含笑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看向她时的姜九怀。
最喜欢的黄金。
最喜欢的人。
果然是最喜欢的礼物。
元墨搂住姜九怀的脖子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谢阿九!”
“你喜欢就好。”姜九怀抱着她,看着这个人在自己面前露出笑脸,便是世上最好的礼物,“只是,你是喜欢黄金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
“那当然是你!绝对的!”元墨的语气斩钉截铁。这不废话么?没有你,哪来的黄金呢?
姜九怀满意了,“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便让它陪你吧。”
“好好好!”元墨喜不自禁,让姜九怀生出一丝狐疑——他不会被这尊金像夺宠了吧?
元墨端详着金像,越看越喜欢:“他这个手伸出来是什么意思?不该空着的,该雕个扇子啊什么的上去。”
姜九怀微微一笑,搂着她来到屏风后。
屏风后,同样有一尊罩着红缎的雕像。
元墨倒抽一口气,嘴角开始抽搐。
这壕无人性的雕像,居然还有一尊!
“别流口水,这尊是我的。”姜九怀掀开红缎,另一尊雕像显出真容,这一尊的身量比之前一尊要纤秀一些,全然是按照元墨的身形模子,也是一脸笑意,笑得眉眼弯弯。
这一尊的手也是微微伸出。
两尊金像太重,搬挪不动,底下装了轮子,姜九怀将两尊推到一起,两尊金像伸出的手握在了一起。
姜九怀伸出手,牵住元墨,姿势与金像的如出一辙,“这份礼物的名字,原本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元墨看看面前的金像,再看看他,又一次眼眶胀热,想哭了。
姜九怀柔声道:“现在咱们既然不成亲了,你便给改个名字吧。”
“嗯。”元墨吸了吸鼻子,将那点泪意倒回去。
两尊金像立在面前,它们风雨不侵,岁月无害,也许千年万年都能在这世上存在下去,它们比他们更坚强,更幸福。
“……就叫阿九和阿墨吧。”
没有姜家,没有风家,没有家主,没有公主。
只有阿九,只有阿墨。
永永远远,都在一起。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还有一样东西要给你。”姜九怀道。
元墨震惊。
难道——还有一座金像?
这回不是金像,而是一个人。
是个女子,四十来岁,长相甚是普通,衣着也甚是普通,属于扔进人堆估计就找不回来的类型。
姜九怀道:“这位便是弄丢了金令的赵姑姑。”
赵姑姑是魏贵妃宫中的掌饰。
金令对于旁人来说是出入通行的紧要物什,但对掌管整个后宫的魏贵妃来说,不过是件使性子得来的玩意儿,随意便丢进了妆奁匣子。
赵姑姑敢动金令,一来是见魏贵妃不在意,二来是对方开出的价码太动她的心,于是趁空儿偷拿了金令,换取了厚厚一叠银票,便借口告病还乡,顺利出宫。
可是出宫之后,她就发觉好像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
到底是在深宫浸淫多年的人,赵姑姑立刻觉出不对,在上船之后借机和旁人掉换了衣衫,然后趁夜跳下水,洇到岸边。
果然,第二天便听到那艘船不知何故沉到了船底,有好几名中年妇人淹死了。
赵姑姑不敢回乡,身上的银票也不敢去兑换,她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遂选了个与自己归乡路线完全相反的城外南郊住下来,一直以来惴惴不安,直到被姜九怀的人找到。
“收买你偷金令的人是谁?”元墨沉声问。
“和妃宫中内侍,逢春。”
和妃!
元墨立刻想到了姜九怀当时在假山里说的那些话,当时他身中春药,声音含糊,口齿缠绵,她以为他神智并不是很清楚,类似于胡言。
姜九怀挥手让赵姑姑下去,然后道:“和妃姓林名小意,是你母亲的侍女,十九年前替你母亲送信,却被皇帝留在宫中,只是一直是低阶贵人身份,无人问津。五年后有马匹发疯,冲向陛下,她舍身相护,感动君心,始受恩泽,从此在宫中站稳了脚。”
所以,一切都是从那封信开始……
“我去问问陛下,只有他看过那封信!”
元墨说着就要走,姜九怀一把拉住她,“你要小心,莫要打草惊蛇。和妃出身低微,没有后台,是他最放心最信任的妃子,而且和妃心计深沉,只要有一点异样,都会惊动她。”
姜九怀说着,微微一顿,“此人将来会是你的一条好狗,你真要除掉她?”
元墨怒道:“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她害我娘发疯,害死我师父,又把红姑害成这样,我怎么能放过她?”
呵,这可真是他的阿墨,和他见惯的那些贵人不同。
他忽然低下头,吻住正在暴怒中的元墨。
元墨胸中的怒气原本像一座快要喷发的火山,可给他一亲,那些火焰像是被雨水浇得滋滋作响,化作缕缕青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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